【直报网北京8月11日讯】(直销邦)8月9日,据理想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公布的消息,为了进一步完善直销行业管理,更好地制定《直销法》引导和规范我国直销行业,商务部市场秩序司穆小红副司长带领商务部流通产业促进中心路政闽主任,商务部条约法律司刘红处长,商务部市场秩序司吴凤武处长,云南省商务厅市场秩序处殷永林处长、袁泉科长一行赴该公司视察指导。 在这次会议上,商务部领导还召开了《关于制定出台<直销法>的建议》全国政协提案面商研讨会,穆小红副司长一行就云南理想董事长焦家良提交的提案,从中国直销发展、现行管理条例、立法程序、立法的好处等进行了研讨会商。 值得注意的是,参与此次调研的是商务部市场秩序司穆小红副司长、商务部流通产业促进中心路政闽主任、商务部条约法律司刘红处长、商务部市场秩序司吴凤武处长,这表明,此次调研的中心很大程度上是围绕有关直销法规的。 《关于制定出台<直销法>的建议》全国政协提案是云南理想董事长焦家良在2017年全国两会上提出的,其核心诉求是建议制定出台《直销法》,建议适当放开直销产品范围,放宽服务网点设立要求,建议取消直销企业分销权,建议逐步放开多层次计酬,建议规范网络直销行为,建议建立多层次监管体系,建议规范直销企业协会, 建议对直销审批制度做更为科学的调整和将新兴经营模式纳入监管范围。 直销法规修改牵动业内人心 《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及工商总局、商务部有关直销的相关法律法规,是目前我国直销行业的基本规范。然而,《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都是在2005年制定的,经过十余年的市场实践,当前的直销环境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这被认为是直销法规修改的现实基础,业内也早已陆续发出渴望有所改变的声音。此次商务部有关领导的企业调研,是否意味着有意推动直销法规修改甚至是对直销单独立法,值得期待。 2017年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未将直销立法纳入 根据2017年2月27日国务院办公厅公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2017年国务院的立法工作计划中,暂未包含直销业的有关立法问题。目前以至年中,那么,此次商务部有关领导赴企业调研,显然是为来年的立法计划做的准备工作。那么2018年是否有望纳入立法计划,我们将持续关注。 附:我国的立法程序 根据《宪法》规定,我国的立法程序有4个程序。 (1)提案。全国人大主席团、常委会、各专门委员会、全国人大各代表团或30名以上代表,可以向全国人大提出议案;国务院、中央军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可以向全国人大提出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事项的议案。 (2)审议。代表团或30名以上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是否列入议程,由大会主席团决定,或者先交有关委员会审议后再根据审查意见决定是否列入议程。由人大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其他中央国家机关提出的议案,由主席团决定交各代表团审议,或交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后提出报告,再由主席团决定交大会表决。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议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是否提交常委会会议审议,或先交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报告,再决定是否提交常委会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经法定程序审议后决定提交全国人大会议审议的法案,应当在会议举行前一个月将法律草案发给代表,必须由人大常委会或提案人向人大全体会议作说明。在各代表团审议过程中,提案人应派人听取意见,回答询问;有关组织和机关应当根据代表的要求介绍情况。 (3)通过。全国人大审议的议案,凡未在审议过程被提案人撤回或经主席团决定停止审议的,都要进行表决,“由全体代表过半数通过”,宪法和宪法修正案须经全体代表2/3赞成方为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议案,由它的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4)公布。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法案,皆以国家主席令形式公布,并同时宣布生效时间。 (原标题:直销立法新进展?商务部有关领导展开企业调研环节) 责任编辑:佟佟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