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原文 【直报网北京8月16日讯】(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局)近日,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向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发了通告:即将满3年的,再不积极处理,就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后果会很!严!重! 经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各辖区局依法载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一批企业载入时间即将届满3年。依据《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企业须在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前60日内,纠正相关违法情形并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逾期不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各辖区局将依据《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将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上述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即将届满3年的企业名单请在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网址:http://www.szmqs.gov.cn)或“深圳信用网” (网址:http://www.szcredit.org.cn)的商事主体信用监管公示平台查询。 虽然大部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可以通过补交年报、及时变更联系地址等方式顺利移出……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可就是名副其实的“黑名单”了,想移出可没那么容易! 与“经营异常名录”相比,“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情节更严重,会被多部门实施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 在深圳信用网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可进行查询。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公司示例 如果是,请根据被列入原因,早改早移出。 没有年报的抓紧补报!地址异常的准备相关材料去变更地址!即时信息没有公示的赶紧公示! 特别是被列入经营异常已经2年多的企业,赶紧处理!企业移出异常名录后若不经营,也要尽早注销! 否则,成了下面这个公司这样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就真的上“黑名单”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