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理财、代购及诈骗防不胜防 除了披着虚拟货币外衣的传销之外,涉及虚拟货币的犯罪还包括发售相关理财产品;以“国内买不到,只能去海外买”为由代购莱特币等虚拟货币;更有甚者直接在网络上以卖“虚拟货币”为名,对亲朋好友实施诈骗。 在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判处的一起案件中,被告人李某就简单粗暴地做起了“代购”莱特币的买卖。他在微信群中看见陆某想要购买莱特币,便谎称可以帮助陆某购买价值50000元的莱特币。此后,在收到陆某的转账后,又谎称已将价值50000元的莱特币转入陆某账户,并伪造两张虚假的转出截图蒙骗陆某,后一直以系统太慢为由欺骗拖延。 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法院判处的一则案件中,投资人在没有详细了解实际情况后就投资虚拟货币“利物币”理财项目,此后血本无归。 该投资项目对外宣称,利物币是德国磐石基金开发的第二代虚拟货币,如果要投资利物币,投资者可以进入利物币官方网站进行注册申购,一名投资者最少要交600元人民币才能获得购买1000枚利物币申购激活1台矿机的资格,每天1台矿机可以产生25枚专属于自己的利物币。利物币以0.6元价格出售给自己的上下级从而获利。 另有名叫“中富通宝”的理财项目,对外声称“能保本、赚钱快”,进入乡镇、村庄等消息闭塞地区宣传,诱骗村民通过“中富通宝币”进行“投资理财”,并以“返利”为由诱导村民通过口口相传的方式发展亲朋好友一起“发大财”,使得村民们最终血本无归。 多部委联手重拳出击 针对披着虚拟货币外衣的网络诈骗日益猖獗,公安部近日在其官网发布《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部署开展网络传销违法犯罪活动联合整治》,表示将与工商总局联手,重点查处四类网络传销活动,其中就包含以“虚拟货币”为幌子的网络传销活动。 公安部表示,近年来,以“虚拟货币”“金融互助”“爱心慈善”“股权投资”“微商”等为幌子的网络传销层出不穷,并常与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交织,欺骗性强,诱惑力大。尤其随着互联网、微信、QQ等社交软件、自媒体以及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发展,涉案传销信息传播更为广泛,涉案资金转移更加迅速。 王俊民表示,天上是不会掉馅饼的,防范被骗,关键还在于杜绝贪财心理。公安机关加强对类似犯罪的打击,有关部门加强对虚拟货币监管及宣传,将有效提高社会防范意识。 以公安部官网公布的一则“虚拟货币”特大传销案为例,2016年江苏徐州市公安机关破获一起“网络黄金积分”网络传销案,抓获犯罪嫌疑人49人,冻结、暂扣涉案资金3.8亿元。警方发现市民魏某以购买“全球兑”购物券赠送“网络黄金超级积分”(下称“ES”)为幌子,在“全球共赢商业积分控股集团”会员发展平台上发展会员300余人,注册账号1659个。 “随着会员的增多,需求量增大,ES就会升值,投资人可以将手里的ES出售赚钱。但是,只有上涨5%,才可以解冻相应上涨的部分并予以出售。这样的结果是,前期1元等于1个ES,投入7000元可以买7000个ES,当ES升值成5元,后期的投资人再投资7000元,实际只买到了1400个ES,后期加入的投资人所投资金就被前期投资人赚走。”另一名涉案人员在供述中如是说。 随着ES价格越高,项目吸引力就会下降,交易流动性也会减弱,ES的涨幅就减缓。根据“上涨5%才可解冻提现”的规定,后期投的钱就被套死了。犯罪嫌疑人董某交代,“很少有人能够从中获利,基本都是钱一进来就出不去了”。 虽然全国公安机关与工商部门密切配合,对传销活动持续开展专项打击和常态化整治,连续侦破“善心汇”“五行币”等一大批全国性重大传销犯罪案件,初步遏制了传销活动的猖獗蔓延势头。但公安部也表示传销犯罪问题依然较为突出,特别是网络传销活动,依托互联网病毒式传播蔓延,裹挟大量人员和资金,给广大人民群众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原标题:虚拟货币传销诈骗花样繁多 一年涉案高达上千亿元) 责任编辑:小宇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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