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网财经启阳路4号出品文|彭彬 【直报网北京12月26日讯】(凤凰网财经)今日,一篇《百亿保健帝国权健和它阴影下的中国家庭》刷屏,文中提及,一位名叫周洋的女童,曾在北京儿童医院治疗,在经历几次极为痛苦的手术后,肿瘤标志物一度接近正常水平,北京儿童医院的医生建议继续化疗。此时,一个名叫权健的公司介入,家长不忍心让周洋痛苦,让周洋吃了两个多月这家公司的「抗癌」产品,结果周洋病情恶化,最终死亡,权健却对外宣传周已经在权健重获新生…… 前述文章还质疑,权健公司涉嫌传销。 文章情况是否属实?凤凰网财经启阳路4号致电权健公司总部,客服人员表示,该公司属于直销。对文章并不知情。启阳路4号试图联系其领导,客服人员进行搪塞,不愿意转接。 启阳路4号根据商务部网站查询发现,权健自然医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属于直销企业。 启阳路4号查询的一份判决书中,介绍了权健公司的销售体系,公司销售分为代表(1星到5星)、初级经理、中级经理、高级经理、钻石经理、皇冠经理、皇冠大使七个级别。每个级别都有相应的货款提成。 此外,权健内部有推广奖、培育奖、福利奖、合作奖等多种奖励方式。其中合作奖中,推广人可享受下属第二、五、八层推广奖的10%。这即是央视曝光中“上提一层,下提二五八层”的来源。 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多地多人因为参与权健的产品营销涉及传销被判决。 权健公司是否合规?中国资深反传销人士李旭在接受凤凰网财经启阳路4号采访时表示,根据国务院发布直销管理条例,直销企业从事直销活动,必须在拟从事直销活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负责该行政区域内直销业务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分支机构),而权健的产品销售,超过了其规定的地域范围。 据李旭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传销法》第七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从权健模式以及运作方式来看,权健的模式类传销。”李旭表示。 (原标题:反传销人士谈权健“保健帝国”:超出直销范围 模式类传销) 责任编辑:小宇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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