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各界认为,此次发布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夯实企业主体责任,约束商家营销行为,保护消费者知情权,方便消费者购买保健食品,同时降低了生产企业和监管部门的制度成本。 凝聚合力守安全 食品安全没有“零风险”,但监管必须“零容忍”。保健食品监管是一场社会各界参与的总体战,也是一场久久为功的持久战。 近两年来,针对人民群众关心的保健食品问题,市场监管总局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最严”要求,不断加大监管力度,从产品注册,到日常监管、抽检监测、案件查办,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据介绍,有关部门一方面严格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查处违法犯罪行为,2017年以来国务院食品安全办联合9部门开展食品保健食品虚假宣传和消费欺诈专项整治,共查处违法违规案件近6万件,货值30多亿元,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了34件典型案件。另一方面严格上市产品标准,从源头上保证产品质量安全,大力推进注册备案“双轨运行”,优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质量效率。 《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要求“实施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目前,总局已经制定清理整治行动方案,按照标本兼治、产管并重、综合施策的原则,开展整治、规范、提升,促进保健食品行业高质量发展。《指南》和《办法》的发布,正是其中重要的基础性制度安排。 市场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还将围绕净化保健食品市场的目标,以“科学认知保健食品 明白理性放心消费”为主题,推进保健食品“五进”科普宣传活动,普及保健食品相关知识。同时通过公益广告广泛宣传“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的核心理念,引导全社会科学认知保健食品,切实增强防范欺诈和虚假宣传的意识。 (原标题:净化保健食品市场 守护百姓健康安全) 责编:小美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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