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8月5日讯】(中国消费网)8月2日,《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在辽宁省市场监管局官网看到,沈阳众方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浑南分店向“辽宁省保健食品诚信经营(示范)店创建活动公示”专栏申报诚信店后,成为自6月15日申报的第12858家企业。据悉,自5月中旬开展创建活动以来,上述保健食品企业按照创建标准完成自查,承诺符合申报条件,自愿申报诚信店/示范店,并接受社会监督。 创建借鉴国际通行做法 保健食品安全关系到中老年人、疾病体弱等重点人群的身体健康,开展保健食品诚信经营创建活动,加强对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的综合治理,是新形势下提高食品安全水平和人民群众获得感的重要举措。 在今年的辽宁食品安全建设年重点工作任务中,有一项保健食品诚信经营(示范)店创建活动。辽宁省市场监管局为此印发了《辽宁省保健食品诚信经营(示范)店创建活动工作方案》,并于5月中旬在全省启动创建活动。 《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了解到,创建诚信店要求经营者证照齐全有效;设置保健食品销售专柜或专区;做到经营场所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销售专区牌、诚信创建承诺书(自我声明)、消费警示语和虚假宣传防骗清单;没有假冒伪劣保健食品,不进行虚假宣传,不虚构原价、不虚假打折;近两年监督检查合格,没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和不良影响。如企业要创建示范店,则需要在满足诚信店标准的基础上达到更高的要求。 辽宁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创建活动借鉴了认证认可评价行业的国际通行做法,侧重企业自我承诺、自我声明、自我负责,突出企业的主体作用,因而具有鲜明的特点——通过保健食品经营者的自我承诺、诚实守信以及广泛的社会监督,代替以往由监管部门进行评比验收的认定创建方式,能够更好地引导经营者践行承诺,落实责任。保健食品经营者通过自查整改、自主申请、自我声明符合创建标准,以自我负责的方式参与创建,有利于争创先进典型,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培育诚信文化建设。 暗访督查推进创建活动 创建诚信示范经营是为了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特别是老年群体的消费权益,推动保健食品经营者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不断增强食品安全意识和诚信自律意识。
辽宁省市场监管局督查保健食品诚信示范创建情况。 记者了解到,创建活动启动后,辽宁省市场监管局组成调研组先后来到国大药房、沈阳东北大药房、海王星辰医药、维康大药房、乐友孕婴童等5家保健食品经营连锁企业,实地了解保健食品经营店的经营情况,现场指导企业专区专柜设置、电子追溯体系建设。同时,调研组分别与企业相关负责人进行座谈,听取企业代表对保健食品诚信经营示范创建工作的意见建议,优化创建标准和流程,为全面铺开保健食品诚信经营示范创建打好基础。 为深入推进创建活动取得切实成果,辽宁省市场监管局还组成多个暗访组,在省内对部分药店、商超、专营店等单位经营保健食品情况开展检查。市场监管人员重点查看保健食品诚信经营店创建单位是否依法设置保健食品销售专区或专柜,是否在专区公示“诚信码”“承诺书”“特别提示”内容,是否引导顾客扫“诚信码”查询产品注册备案信息等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