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9月2日讯】(中国消费者报记者 张恒)打击与防范传销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难度大的长期性工作。随着打传工作的不断加强,传销活动变得更加隐蔽,传销手段也越发多变。如何做到更加精确有力地打击传销,提高识破传销骗局的能力,使打传工作愈发深入,为此,记者采访了辽宁省大连市工商局副局长赵宇翔。 记者:请赵副局长谈谈当前传销活动出现了哪些新的动向? 赵宇翔:近些年来,传销出现了许多新的形式,呈现几大特点。 一是传销组织活动方式更加隐秘。表现为执法人员从传销公司的网页上很难再直接找到传销踪影,从我们查处的ASG传销案件中发现,传销组织为了提高隐秘性,要求加入者晚上10点登录某论坛的指定房间,通过视频讲授具体的传销制度;传销组织授课时不允许参加者记录和录音,只是反复地讲授制度,让传销人员熟记于心,致使执法人员端掉传销窝点时很难拿到直接证据;传销人员通过QQ相互联系和发展新人,传销组织者则在家中或其他场所通过笔记本电脑进行报单,不将报单电脑带入传销现场,以致查处传销窝点时无法取得传销组织者发展人员的直接证据;传销组织者通过网络服务公司等渠道租用服务器,利用国外的IP或多IP等方式从事传销活动,使执法人员很难准确锁定服务器地址。像这样的传销操作已屡见不鲜,并正呈上升趋势;传销组织打着医促会等公益机构名义,表面为老年人服务,实则在老年人中从事传销活动。今年我们查处了一起打着医促会名义从事传销的案件,该传销组织的人员自称是医促会工作人员,他们将印有医促会会标的宣传册发给老人,并主动出示“工作证”,以取得老人的信任,致使很多老人掉入了传销陷阱。 二是传销组织蓄意规避执法机关打击。具有雄厚资金的大公司生产传销产品后,找传销人员注册一个只有几万到几十万元的公司,然后操纵小公司从事传销活动,逃避执法机关对其的打击。为了查处此类公司,必须摸清公司的资金流向和大、小公司的关系。这需要多地、多部门的密切配合,只有这样才能揪出幕后的大公司;传销组织设置传销制度时,表面上有意将传销的层级设为两层,且只设直推奖,同时当发展人数满一定数量(少于30人)就要求出局,有意规避传销的构成要件,以此逃避执法机关的打击。但在实际操作时,还是按照上下线关系,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只不过是采用了人员“滑落”和计算出局次数等方式发放奖金。在查处该类案件中只有取得了传销组织人员链和发放奖金的对应关系,才能将其定为传销,这给查处工作增添了很大难度;同样,在组织传销聚会时,故意将有层级关系的人员控制在30人以内或虽人员众多但没有层级关系,有意避开组织领导传销罪的追诉标准;传销公司还在表面上拉开与传销人员的距离,通过将传销人员变为以公司或个体户形式出现的加盟商、设立独立财务服务公司管理省级别加盟商财务账目、由省级别加盟商向下线发放奖金等方式进行传销活动,给执法机关造成是省级别加盟商在从事传销活动的假象,以此逃避执法机关对隐藏幕后传销公司的打击。 三是打击传销维稳工作压力逐渐增大。在取缔传销窝点过程中,暴力抗法和围堵执法人员的行为有所增加,有时手段还十分恶劣。 除了上述三个特点外,个别地方政府对打传工作不够重视,打击传销的方法相对单一,也使得打传工作显得力度不够,打得不尽彻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