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肿瘤医院副院长葛明华: 出台专业法规应对医疗纠纷 人大代表、浙江省肿瘤医院副院长葛明华对于医患矛盾的日益紧张看在眼里,痛在心里,“现在,患者对医生充满了不信任感,一旦出现医疗问题,就唯医生是问,甚至暴力袭医,最终两败俱伤。” 葛明华今年带来的议案之一就是制定医疗纠纷的处置法规。他说,我国目前针对医疗纠纷主要是两部法规,一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二是《侵权法》。“但十多年前制定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已经不够用了。” 近些年,医患纠纷呈现恶化趋势,医暴频发已衍生为一种“社会病态”。对此,葛明华深感忧虑。他说,在实际的案例中,很多医疗关系在法院的审结中是依照侵权法来判决的,尤其赔偿一块是参考交通事故等情况处理。但交通事故和医疗事故怎么能等同起来呢?医院是出于救治患者的好心,或许在救人过程中出现一些疏忽或者预防措施不足,导致了一些遗憾的后果,但这和交通事故撞人完全是两种性质的。总是这样处理,哪个医院,哪个医生还敢为病人去冒险呢? 对此,葛明华的议案希望制定专门针对医疗纠纷的处理法规,或者将医疗纠纷在侵权法中单列出来,详加规定,打消患者和医院的顾虑。 在葛明华看来,增加保安之类的办法不能解决任何问题,一来保安不可能24小时保护医生护士,二来袭医的人也不会贴个字条“我是来打医生的”再冲进来。葛明华还认为,需要增加老百姓的医学知识和素养。“老百姓看病本来就难,进了大医院之后花很多钱,病没看好,是很恼火的。但实际上,现在医院并不能包治百病,有些疾病的医疗还在摸索阶段。同时很多病不需要过度治疗,比如之前我看到新闻说医生觉得吃药就能好没答应给患者打点滴结果被打了,这就让人觉得很冤枉了。”▲ (原标题:康恩贝胡季强:简化民营医院审批 尝试混合制医院) 责任编辑:王鹏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