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10月10日讯】(国家工商总局网站)党的十八大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围绕营造良好的市场准入环境、市场竞争环境和市场消费环境,更新观念,提高认识,积极推动市场监管改革创新,充分发挥市场竞争机制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充分释放我国经济蕴藏着的巨大潜力,促进了我国经济高效运行和健康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商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入、持续拓展,商事制度发生了根本性变革,这是向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迈进的重要标志 商事制度是规范市场主体和商事活动的制度安排和政策规定,是市场经济健康运行的基础性制度。过去,我国经济活力不足、创新乏力,一个重要原因在于传统的政府管理模式,对微观市场主体的行政审批过多、行政干预过多,制约了市场的活力和创造力。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我们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着力在减少行政审批、降低准入门槛、精简工作流程、提高服务效率上下功夫,还权于企业,还权于市场,不断降低投资创业的制度性成本,成为“放管服”改革中的一大亮点,展现出鲜明的改革特点。 从试点探索拓展到整体推进。 改革的顶层设计来源于基层实践。我国改革开放的一条成功经验,就是充分发扬基层的首创精神,为整体改革探索路径、积累经验。商事制度改革同样是从基层起步。2012年,广东省率先启动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试点,北京、天津、浙江、重庆等地区都积极开展了传统登记方式改革。正是基于各地鲜活的改革实践,我们与有关部门深入研究,于2013年10月报请国务院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提出从2014年3月1日起全面推进改革,为推进改革做了整体设计,明确了改革的总体部署。 从微观改革拓展到宏观制度建设。 商事制度改革,切入点是微观,是针对百姓投资创业面临的突出问题,着眼点是宏观,通过改革着力推动体制机制的完善。改革之初,把注册资本实缴制改为认缴登记制,把企业年检制改为年报公示制等改革,看似微观、具体,却蕴含着丰富的改革内涵。不仅降低了准入门槛,提高了社会资金效率,也培育了市场主体诚信意识,为建立企业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创造了条件。特别是“先照后证”“证照分离”等项改革的推进,改革的焦点进一步拓展到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府职能的转变,成为“放管服”这场深刻革命中的重要突破口。 从单一部门改革拓展到多部门的综合性改革。 最初的工商注册制度改革、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主要是工商系统自身的改革,如将市场巡查改为随机抽查等。随着“三证合一”“五证合一”“多证合一”改革任务的展开,商事制度就从工商自身的改革,拓展为部门之间的联动改革,成为影响长远、影响全局的综合性改革。改革的综合性越来越强,涉及的改革部门越来越多,改革的宏观效应越明显,相应对改革的统筹协调、部门协同、有序推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从激发市场活力拓展到规范市场秩序。 完善的市场经济是有活力、有秩序的。没有活力,市场经济就失去了生机;没有秩序,市场经济就失去了保障。我们坚持宽进与严管相结合,在推动营商自由的同时,着力保障交易安全;在激发市场活力的同时,把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作为市场监管的重要着力点。积极探索事中事后监管新机制,企业信用监管机制和“双随机、一公开”等新型监管模式逐步形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