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1月27日讯】(中国市场监管报)海南省药监局日前发布《药品监管领域包容审慎事项清单》,对15种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和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对3种违法违规行为免除行政处罚或减轻处罚。
海南省对市场主体出台免罚清单,建立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机制,体现了包容审慎的监管态度,既契合依法行政要求,又有利于营商环境优化。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市场行为必须循法而行。但这并不意味着市场主体的所有违法行为都必须受到最严厉的处罚。特别是对于那些“摸着石头过河”的初创期的小企业、新业态,包容审慎监管尤为重要。 当然,包容不是纵容,审慎也不等于不管。所谓包容,并不是无原则地迁就和照顾;所谓审慎,也必须是在法治原则指导下进行。 “刚柔并济,情理兼顾”。包容审慎监管,不是将人情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法外开恩”。这里的“柔”,柔的不是法律法规,而是执法方式。在维护法律法规权威性基础上“刚柔并济”的监管,才能让执法行为更有“人情味”,让市场主体在倍感温暖之余更加自觉、自律,也才能得到广大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肯定、支持与认可。 事项清单依法而定,于法有据,但不予处罚并不意味着不承担责任。监管部门在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后,要通过责令改正、批评教育、告诫约谈等,教育引导当事人依法合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由此,也倒逼监管部门必须不断提升执法精细化水平。 提升监管水平,是一个需要不断探索、不断创新的课题。该管的,如何既能管得住、管得好,又能管得活,各地已经“在路上”并在实践中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只要我们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一心为民,就一定能够把握活力和秩序、发展和安全的统一性规律,为人民群众办更多实事。 (原标题:包容审慎监管的“人情味”) 责任编辑:蓝莓 【特别声明:部分文字及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学习和交流使用,不具有任何商业用途,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平台赞同其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版权或来源标注有误,请及时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迅速处理,谢谢!】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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