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产品,前晚,林志颖也有回应:“这里面总共30支,怎么可能价值4元?里面还有日记本,告诉大家美容养颜。每一盒都有30支,不算包装和赠品才卖到36元一支,跟市面上的产品价格差不多。” 上海食药监:该胶原蛋白饮料是普通食品 对于林志颖的说法,昨日,上海食药监也在官方微博发布消息作出回应。上海食药监称,经调查,位于上海松江、具有生产许可证的“上海葡萄王企业有限公司”与“爱碧丽”签订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爱碧丽”系列中的胶原蛋白饮料,都是它生产的普通食品。产品本身无害,但普通食品不应宣传美容功效。 上海食药监随后强调:“仔细看,林志颖的宣传网页中并未对此信息有所隐瞒,每个消费者应有自己的判断力,上传所有检测证书,都是安全性检测,不是有效性检测。何谓有效性检测?即对成千上万人的临床试验结果,且有对照组。没有这些,其他的宣传语,随便看看罢。” 食药监发出此微博,立刻引发网友热议,有人表示应该对此点“赞”,食药监态度明确;也有打假人士跟踪表示,爱碧丽的网页及其天猫旗舰店上那些“过火的宣传语”并未删除,即使删除,也不能说就可以不追究其责任了;有人质疑食药监检查不到位。对此食药监在微博上回应称,关于胶原蛋白的争论,其实在这次风波之前就有很多篇文章在讨论了。这次是执法检查,客观说话,仅就证照和资质而言,不是要进行学术讨论。现有法律规定是:没有证据确定证明有效前,不能宣称功能,而证明有效后,也就不该再作为普通食品。▲ (原标题:林志颖展示“胶原产品”直呼合法) 责任编辑:王昆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