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10月20日讯】(凤凰网娱乐)特型演员常银生(艺名常铠霖)涉嫌强奸书画爱好者一案又有新进展。法晚记者上午获悉,二中院终审判决,认定常银生强奸未遂,以强奸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半。法院认定,常银生犯罪未遂系因其嫌弃受害人呕吐,并非犯罪中止。此前,北京天玺书画院的王某和冯某在案发后因将被害女子所穿内裤扔掉,被二中院终审以帮助毁灭证据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有期徒刑11个月。 强奸女书画爱好者 特型演员获刑 今年5月20日,大兴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2014年5月25日晚9时许,常银生在北京天玺书画院内,趁被害人丁女士酒后之机,欲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未果,其间,常银生强行对丁女士拍摄裸照。后被害人丁女士报警,民警电话联系常银生后,常银生于5月26日20时许在地铁四号线高米店南站投案。 据悉,20多岁的丁女士是房山人,从小就喜欢书画。2013年冬天,丁女士在朝阳观音堂举办的一次书法笔会上认识了常银生,两人互相留了微信号。丁女士称,两人偶尔通过微信联系,都是谈论和艺术有关的事。 2014年5月,北京天玺书画院的王某联系丁女士,请她和常银生一起在书画院聚餐,讨论书画。 2014年5月25日下午,丁女士开车从方庄桥附近接到常银生后,一同前往位于大兴区的北京天玺书画院。 丁女士说,当晚每人喝了约4两52度的白酒。晚上9点半,她到书院北侧屋内的洗手间,当时常银生和王某还在院子里喝酒。大约15分钟后丁女士从洗手间出来,看到常银生在卧室内,随后她被常银生推倒遭强暴。丁女士说她一直大喊救命,但是没人救她。之后,常银生拿出手机不停拍照。事发后,丁女士报警。 庭审中,常银生辩称他主动放弃对被害人实施强奸,其行为是犯罪中止。他的辩护人认为,常银生是酒后乱性,一时冲动,请求法庭对其免予刑事处罚。 法晚记者了解到,大兴法院认为,常银生的行为构成强奸罪。鉴于其犯罪未遂,依法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大兴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常银生有期徒刑3年6个月。常银生不服上诉。 未遂系嫌弃受害人呕吐 非犯罪中止 常银生称,他主动放弃犯罪行为,系犯罪中止,其有自首情节;原判量刑过重。 二中院审理认为,常银生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行为,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 法院查明,常银生在实施犯罪过程中,没有得逞是因对被害人呕吐产生了嫌恶,并非自动放弃犯罪,不符合犯罪中止的条件,故该上诉理由及辩护意见不能成立。对于其所称的自首情节,经查,案发后被害人即报警,司法机关已经掌握常银生的主要犯罪事实。常银生自动投案时,并没有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故不构成自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