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直社北京3月19日电 】(中国消费者报 姚敏、聂国春、郝军)3月14日, 由中国消费者报社、中国消费网主办的“直销 企业践行社会责任与保护消费者权益座谈会”在国家工商总局十楼会议室举行。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直销监管局局长张国华、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姜天波、中国消费者报社社长白京华分别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会议认为,直销 企业践行社会责任,一定要把保护消费者权益放在突出的位置,要在企业内部建 立起相应的约束机制,做出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以诚信守法经营为底线,以让 消费者满意为目标,切实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促进直销行业规范有序健康的发展 。 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姜 天波 直销企业要遵守对消费者义务和责任的规定 探讨直销企业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是个很有意义的话题。《直销管理 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出台以后,广大直销企业认真地按照两个《条例》来 履行《条例》规定的义务,规范自己的经营,做得很不错。 按照《直销管理条例》规范的单层次来讲,我们的直销企 业面对的是最终消费者。在我看来,直销企业也和普通企业一样,要履行社会责 任,要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对消费者的义务和责任。因为我们的产 品不管中间环节怎么样,面对的都是消费者,不管你的经营形式怎么样,最终是 由消费者消费的。从这一点来讲,不管是直销企业还是非直销企业,在法律面前 责任是一样的。 当然,直销企业还有一些特点。这 些特点决定了直销企业在从事这种必须经过政府许可的营销模式时,肯定与一般 企业还是有区别的。这些区别在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保护消费者利益方面到底是 什么,我想这正是中国消费者报社举办这次座谈会的意义所在。 中国消费者协会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履行法律规定 的七项职责,从事消费投诉的处理工作,进行消费教育,进行比较实验,对一些 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管。但一般我们针对的是传统企业,对于 直销企业如何保护消费者权益,我们将进一步研究。希望这次座谈会可以把直销 企业和消费者的法律关系搞得更清楚一点,为中消协与各直销企业的沟通搭建桥 梁,为保护直销业消费者权益提供借鉴,这也有利于中消协今后进一步加强这方 面的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