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直社北京4月2日电 】(中直社总编室)工商机关的直销监管工作,总的来说是有很大成绩的,但是 ,按照党的十八大精神的要求,还必须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务求把直销监管责任 真正履行起来。 当前,我国直销行业的发展还不是 那么规范有序,真正像安利那样专注直销的企业还不是很多,一些直销企业有了 直销牌照后并不是那么自律,以直销为名玩起了“新花样”。比如,类似太平洋 直购网性质的销售返利式涉嫌传销的行为,在少数直销企业表现得很疯狂,在直 销行业反响很大、影响极坏。又如,一些直销企业的电商直销化,改变了直销一 对一人员销售直销产品的方式,类似前一阶段打击的网络传销。这些不规范经营 ,实际上已涉嫌了传销,在社会上已产生了极坏的负面影响。遗憾的是,工商机 关对此还没有进行深入了解,对这些问题的监管还处在真空或半真空状态。这一 状况必须坚决纠正,不然,直销行业的发展就会走入歧途。 客观地说,工商机关对直销企业的市场发展现况有了一定 的了解,但还不够深入细致,对直销企业违规经营或涉嫌传销的情况知之不多。 问题出在哪?是工商机关不了解直销监管的重要性吗?不是;是工商机关与直销 企业之间沟通不够吗?也不是;是工商机关没有了解直销企业经营状况的渠道吗 ?更不是。那到底是什么原因?我们以为是官僚作风所致。从国家到地方,工商 机关都设有直销监管的机构,我们看到的监管形式只是会议监管,而很少看到现 场监管。当然,组织直销企业开会是必要的、必需的,但这不是直销监管的主要 形式,直销监管的主要形式还是现场监管。不到直销企业作深入调查,不到直销 员中间了解情况,光靠会议听汇报,要了解直销企业违规经营或涉嫌传销的情况 ,那是根本不可能的。如此下去,直销监管的责任又怎么能真正履行?所以,工 商机关要真正履行直销监管的责任,必须要按照党的十八大精神,“沉”到直销 企业中,“潜”到直销人员中,这样才能发现问题,提出符合《直销管理条例》 要求的指导性意见,直销企业违规经营或涉嫌传销的情况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解 决。 要真正履行直销监管的责任,工商 机关一定要吃透直销法规的精神。这个问题提出来好像是多余的,其实不然。我 们发现,有的直销企业明明是在涉嫌传销,但有的工商机关的干部却赞其为“创 新”,导致这些直销企业涉嫌传销明目张胆、愈演愈烈。这就告诉我们,不吃透 直销法规精神是履行不好直销监管责任的,搞得不好会把直销行业引向歧途。比 如,有的直销企业搞什么销售返利,然后到处拉“人头”,对这样的涉嫌传销行 为工商机关的干部怎么能够赞其为“创新”呢?正确的做法,就是按照直销法规 的要求,对这样的涉嫌传销行为要毫不留情地坚决加以制止。所以,只有吃透直 销法规精神,工商机关直销监管的责任才能真正履行好,直销行业的发展才能真 正实现健康有序。工商机关的直销监管人员,你们以为然否?▲ 责任编辑:王鹏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