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8月12日讯】(评论员 申杰)近日一篇标题为《民间反传销组织“鼠窝”捞人 收费1.6万引争议》的新闻报道,迅速在网上传开。大家争议焦点放在民间反传销组织是否合法?高价收费是否与传销组织相互勾结?反传销组织会不会成为“生意经”?诸多质疑让反传销志愿者们不仅委屈还尴尬。那么,民间反传销组织历经九年的发展,其背后难念的“公益”与“生意”之经又有谁清楚呢? 2006年我国各类反传销协会、网站、联盟等民间反传机构开始出现,这些机构多由一些曾经深陷传销的人员所创办,接受解救被困者和反洗脑的求助。起初的一片公益热情在遇到经费困难的现实后,他们无奈选择收费运作。随着时间的推移,来反传销的人越来越多,这项本身难度大、对从业者素质要求颇高的工作,逐渐成为一些人的“生意”。 然而传销之祸,亲历者都会有体会。反传销组织寄生于传销之上,靠捞人、反洗脑营生,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再正常不过。它能做成一门生意,是因为背后有庞大需求,这部分需求又对应着相关部门在打击传销上的力有不逮。至于说这种民间自发形成的私力救济,该以公益还是以市场的面目出现,也无所谓定论。如果当公益来做,那该给予鼓励,并在政策上给予优惠和扶持;如果当生意来做,也没必要苛责。因此,反传销组织一路走来,我们欣慰的看到他们解救了无数深陷传销的受害者,甚至很多人认为参与反传销的人曾经参与过传销,坑害过别人,做反传销志愿者便是一种“赎罪”。其实不然,大部分人并不是主动参与传销的,他们被欺骗之后能够有勇气做反传销志愿者便就是一种高贵的精神。做公益本身就是一种投资,没有投资便就没有公益。如“中国反传第一人”李旭2006年到2008年激情反传,做纯公益,不收任何费用,被解救者自愿给钱,结果反而是不可持续,身边的专业志愿者越来越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