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监管,引导社会共治 《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已颁布实施近10周年,随着市场法规的不断完善,两个《条例》在执法实践中出现了滞后问题,近年来国家工商总局和商务部都在推动对两个《条例》的修订,但是在两个《条例》修改以前,作为禁传和规直的两部基本法规必须严格遵守,不能擅自实践,触碰法律的底线。 2016年,全省各级工商机关将继续加大对直销企业的服务力度,在工作中要强化三个方面工作,防止直销行业涉及传销。一是提高企业自身的思想意识,法律意识,发展意识,严格按照两个《条例》相关规定开展经营活动;二是关注行业风险点,加强企业自律,避免违规行为的发生;各直销企业要积极履行法律社会责任,经济社会责任,道德社会责任,树立五个意识,即守法意识、诚信意识、责任意识、质量意识和自律意识。 今后,全省工商将继续做好直销企业信息的登记管理,强化直销企业的日常监管和动态监管。各直销企业山西分公司要对本企业的相关信息进行汇总分类,各市工商机关要对直销企业经销商、服务网点等经营地址、负责人、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进行登记;省工商局将创建“山西省工商局直销企业监管信息平台”,拟结合“山西红盾网”创建“直销监管”模块,实行对直销企业电子档案的登记、查询。内容涉及公司、制度、产品、店铺、直销员、培训员等。 在本土企业的申牌中,全省工商将进一步加大帮扶指导力度,进一步提高守法意识,加强企业自律,严防违规行为的发生。▲ (原标题:本土直销企业实现零的突破——我省工商打击传销规范直销监管工作纪实) 责任编辑:晨枫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直事儿”微信,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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