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4月5日讯】(中国消费者报记者 聂国春)直销在中国已经走过了20年历程,截至目前,总部注册地设在广东的直销企业13家,占全国直销企业经营总额的35%,年纳税额在138亿元,全国招募直销员207万。在广东省境内获批开展直销经营业务的直销企业27家,招募直销员30.4万人,企业会员162家,纳税总额108.9亿元。 广东作为直销企业最早登陆的地区,先后经历了混乱、试营、转型、过渡、开放、成熟等阶段。各级政府也在这些阶段采取了不同的措施,制定出不同的政策,有放宽、有严管,有扶持。在两个条例颁布十年当中,广东的直销监管工作也在与时俱进发生着变化,也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三个着力” 规范直销行业健康发展 第一,着力改进直销行业监管机制,营造企业发展良好氛围。广东省工商局一方面按照国家工商总局要求认真做好直销报备和行政工作,同时还委托地市局进行抽查,记录培训情况,对培训现场进行录音录像,及时纠正和制止违规培训行为,要求地市局的抽查率应达报备率的50%以上;另一方面将直销专项检查常态化。 同时,鼎力扶持,积极争取直销产业扶持政策。2012年,工商总局出台32条支持广东加快升级的措施和意见,其中把支持广东直销企业在规范经营、健康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扩大直销区域作为一项重要的措施。2016年,广东省又在研究扶持广东直销产业发展的十大举措,争取在强化政企沟通,建立亲情关系,转变监管方式、完善配套设施、促进技术创新、引导企业自律、加强教育宣传、鼓励开拓海外市场等方面给予直销企业更多的政策扶持,助力广东直销产业腾飞。 第二,着力构建直销行业的治理机制,助力直销行业健康发展。广东工商局注重充分发挥企业自律在广泛性、长效性和灵活性方面的优势,引导直销企业建立自律制度,督促直销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同时,通过定期召开广东省直销行业监管会议,通报监管情况,指出存在问题,督促直销企业主动履行社会公约,自觉遵守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另一方面,积极引导企业加强内部的管理和规范。近两年来,工商部门对直销企业经销商违规操作,不按照规定及时报备信息等提出了警告、警示,要求直销企业及时终止了多名经销商合同,开除了违规操作直销员,并在相关地区进行全面整顿,督促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制度,效果明显。 第三,着力营造直销行业社会监管,实现群策群力的监管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