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违法行为 从内蒙古自治区工商局竞争执法局近几年查处的直销案件来看,经销商违法违规问题占案件的95%以上,其中以经销商在未经批准地区从事直销、虚假宣传、以传销方式销售等3类违规案件居多。一些企业违反直销区域限制规定,在未经批准直销的区域开展直销活动,通过发展经销商,由经销商间接发展“销售顾问”“销售代表”等方式违规开展直销业务;还有一些企业对公司的实力、规模、发展前景和产品进行夸大、虚假宣传或纵容、默许经销商违规开展销售业务。 内蒙古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在监管中特别加强了对企业经销商的监管力度,不允许经销商违规被处罚而企业掏钱买单的现象发生。 加强队伍建设 内蒙古自治区工商局要求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监管人员加强直销监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学习,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特别是新调整到直销监管工作岗位的人员要加强学习,尽快熟悉直销的相关法律,做到知法、懂法,不断提高监管水平。 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正确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力,对企业违规案件的查处,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对企业和经销商轻微违规行为,没有造成影响,不是故意为之的,要以行政指导教育改正为主;对虚假宣传、误导欺骗、违规直销、涉传销售行为要坚决进行查处,杜绝趋利执法、选择性执法的违法执法行为。 建立分级监管机制 根据直销监管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探索,内蒙古自治区工商局从2016年开始,逐步建立对直销企业进行分级量化考核评价制度,对在内蒙古设立分支机构的直销企业进行分类监管,该提议得到了国家工商总局的重视。目前,就如何开展分级分类监管,国家工商总局正在全国工商系统征求意见进行调研。实施信用监管是深化改革、实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的必然选择。 内蒙古自治区工商局提出,各直销企业要珍惜来之不易的直销机会,诚实守信经营,加强对销售队伍管控,减少违规行为发生,注重企业形象。一是企业对法律要有敬畏之心。《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是直销行业的基本依据,也是直销企业开展一切经营活动的基本行为总则,企业的经营活动必须在两个《条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要自觉维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特别是法律的底线坚决不能触碰。二是加强对经销商队伍管理。直销企业的直销人员和经销商遍布全区,结构情况复杂,各企业要加强对经销商的管理,严格防范经销商涉嫌拉人头、虚假宣传误导等违规行为发生,同时各企业要建立对经销商的筛查制度,不符合条件的不能给予经营授权。三是强化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各企业要进一步提高售后服务水平。要严格执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退换货制度规定,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不受侵害。要提供方便快捷的退换货保障,免除消费者选择直销渠道的后顾之忧。 (原标题:内蒙古工商局“五招”维护直销市场秩序) 责任编辑:小宇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