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5月10日讯】(中国消费者报)近年来,山西省工商局将打击传销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议程,多次召开专项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根据“政府牵头、部门合作、全民共同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的打击传销工作布局,明确职责,建立问责机制,加大对传销大要案件的查处力度,发现传销活动,露头就打,把传销活动消灭在萌芽状态。 传销新特点—— 年轻化 隐蔽化 网络化 据调查,山西传销活动主要集中在大同、临汾、运城三市,呈现如下特点: 传销的表现形式仍以“拉人头”传销为主。以“介绍工作”“介绍生意”“局部开发”“政策支持”等骗人加入,没有产品。组织者通过对参加者进行上课“洗脑”,不断拉入新的被骗人员,按照被骗下线人员交纳的费用计酬。 传销人员构成大多为外地人,年龄呈年轻化趋势。从各市查获的传销人员看,“拉人头”式传销参与人员绝大部分是外地人,以安徽、江西、贵州、四川等地的农村人员居多;从年龄结构上看,多数是20—30岁的年轻人;从人员关系上看,一般由同学、同事、老乡、朋友、亲戚所构成;从职业背景看,主要是无业青年、农民、退伍军人、学生等。 传销方式更加隐蔽,传销组织更加严密。传销组织内部分工明确,纪律严明,通常他们以“家”为单位,实行“家庭式”管理,每个“家长”与上线采取单线联系,互不见面,只通过电话、QQ、微信等接受上级任务。传销头目往往躲在幕后,遥控指挥。各传销组织“家长”每天组织参与者进行学习、上课,反复“洗脑”,怂恿鼓动传销者将亲戚、朋友骗来加入,对加入者实行人身自由和精神控制,使他们逐渐进入一种痴迷状态,不能自拔。 与此同时,网络传销呈现发展之势,成为监管重心。一些传销组织通过网络,采用所谓“微商”“电商”“多层分销”“消费投资”“旅游互助”等名义,从事传销活动。特别是一些境外传销组织,向境内群众推销境外产品和服务,通过境外网站用外币结算或者直接到境外交钱加入,以逃避境内法律法规和执法部门的约束和监管,行为更加隐蔽,甚至以合法、受支持的新兴互联网企业面目示人,导致众多人上当受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