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商直推10个服务商可享受区域分红,直推30个服务商可享受全国加权分红,直推100个服务商可申请成立分公司,享受全国加权分红的同时享受特殊津贴。此外,成为服务商还有额外的管理津贴,团队年销售业绩达到50万元,可获得10000元管理津贴;团队年销售业绩达到100万元,可获得30000元管理津贴;团队年销售业绩达到300万元,可获得12万元管理津贴;团队年销售业绩达到500万元,可获得25万元管理津贴;团队年销售业绩达到700万元,可获得45万元管理津贴;团队年销售业绩达到1000万元,可获得80万元管理津贴。 以上就是“幽兰之爱”两种模式的具体内容,加入者可在其中任选一种。不论哪种模式,想要获得高收益,都需要不断的去推广发展人员。《禁止传销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缴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该条例第七条将上述定义分解为如下三种类型:第一,拉人头,即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第二,入门费,即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第三,团队计酬,即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幽兰之爱”的分销模式中要求加入者购买一定金额的产品获得代理资格,实为变相收取入门费;而招募员工模式和分销模式都设置了推荐奖励引诱代理们通过推广发展人员来获取利益,涉嫌拉人头;通过发展人员形成上下级关系,进而形成团队,设置区域加权分红和管理津贴提成,以团队所有成员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获取团队分润。“幽兰之爱”这种“拉人头”“团队计酬”模式或涉嫌违法违规。 (原标题:幽兰之爱:消字号产品宣传治疗功效,两种代理模式如何解读?) 责任编辑:蓝莓 【特别声明:部分文字及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学习和交流使用,不具有任何商业用途,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平台赞同其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版权或来源标注有误,请及时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迅速处理,谢谢!】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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