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甘晓妹见习记者曲美慧2010年月10月19日报道)针对直销市场发展特点,我市工商部门日前出台《直销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以加强对直销市场的监管。 据了解,《直销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行为规范,同时把以传统形式经营直销企业产品的经销商、代理商、专卖店、门店等各类经营单位,以及直销企业设立的以传统形式开展经营的各类经营主体,均纳入直销监督管理范围,做到监管无死角、检查无遗漏,确保直销市场健康发展和长期稳定。 在出台管理办法的同时,为了强化企业自律,工商部门还将国务院《直销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细分为10大类37小项,并制作了《直销企业检查表》发放给我市13家直销及相关企业。通过与企业交流互动,宣传直销监管法律,积极引导直销企业理解法律、自觉遵守法律。同时,我市还成立了“徐州市维护企业权益协会直销分会”,鼓励引导直销企业交流经验做法,促进直销市场和谐发展。▲
国家工商总局打击传销百日联合执法行动督查组听取运城工商局关于百日联合执法行动工作情况汇报
国家工商总局直销监管局沈申根副局长在督查运城市工商局打传端窝行动中,讯问抓获的传销分子
国家工商总局打击传销百日联合执法行动督查组一行在省市局领导的陪同下视察了运城学院、盐湖区河西社区打传防治工作 督查组一行在盐湖分局姚孟工商所查看打传日志和各项记录
督查组来到运城市工商局盐湖分局姚孟工商所进行督查指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