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6月11日电(解放日报网报道)如果没有央视在6月5日“世界环保日”对哈药股份(600664)分公司污染物排放问题的曝光,恐怕哈药这个品牌在人们心目中仍是响当当的。然而,丑闻还是发生了,受“污染门”影响,哈药股份的股价近3个交易日已累计下跌超过10%,昨日股价下跌6.64%,报收15.74元。 分公司停产三月未公告 央视报道的哈药集团制药总厂是哈药股份的分公司,根据央视报道,制药总厂存在严重的污染问题——工厂周边废气排放严重超标,恶臭难闻;部分污水处理设施因检修没有完全启动,污水直排入河,导致河水变成墨绿色;大量废渣不是不分地点简单焚烧,就是直接倾倒在河沟边上。 6月8日,哈药股份就央视的报道发布公告,尽管列举了种种理由,但仍证实了公司存在上述污染问题。公告还透露,今年3月8日,制药总厂就因为环保车间检修而出现污水排放超标问题,在市环保部门的监督下,3月中旬以来,该厂101车间TDA全部停产,107车间头孢氨苄、头孢拉定停产;104车间头孢噻肟钠和121车间头孢曲松月均减产12吨;102车间7-ACA月减产60%。公司表示,这些停产、限产品种均为无菌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企业通过外购等方式弥补,不会对公司整体经营造成影响。目前,制药总厂各项检修改造工程已完成了总任务量的70%。 尽管早在今年3月份,制药总厂已经遭遇排污问题,且部分车间因此停产,但哈药也并未透露过只言片语,直到现在迫于无奈才披露。对于信息披露延迟一事,哈药股份的有关人士却避而不谈。 在公告里哈药股份再三强调了对环保的重视,称近年来公司已累计投入4亿元用于清洁生产和环保治理,主要建设了废水预处理及污水处理、气味、锅炉烟气、噪声等各项污染处理设施,其中废气处理已陆续建设7套味处理器,累计投资资金3000余万元。每年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费用在5000余万元。但有人给公司算了一笔账:近3年哈药股份的净利润从8.6亿元增长至去年的11.3亿元,近两年的广告宣传费用超过5亿元,2010年新增广告宣传费近4000万元,而用于废水、气味、烟尘、二氧化硫减排等方面的治理的新增投入只有1960万元。净利润、广告宣传费与环保费用相差如此悬殊,使得公司的辩解如此苍白无力。 机构投资者损失惨重 污染门引发的连续下跌,给坚守着哈药股份的机构一记重击。今年一季末,“中邮系”两只基金累计持有哈药股份6200万股,这个数字较去年底降低了近3000万股,但就目前形势来看,“中邮系”恐怕正后悔减持的力度不够大。如果4月以来并未进行减持的话,近3个交易日“中邮系”持股市值已缩水超过一亿元。此外,一季末兴全趋势投资混合证券基金也持有1500万股哈药,长城安心回报混合基金持有1450.4万股,中国人寿保险集团旗下一保险产品也持有872万股,这些机构近三日的持股市值也“蒸发”7000多万元。 实际上,今年以来,医药生物板块始终萎靡不振,而哈药股份累计跌幅30%,在整个板块中居前。去年下半年在哈药集团整体上市的预期下,哈药股份一度上涨,最高价曾达到27.6元,但是哈药股份此后披露吸收合并三精制药的重组方案并未达到市场预期,此后股价一路下跌。从哈药股份的股东明细中来看,2010年末仍有社保基金位列前十大流通股股东,但到了今年一季度,社保基金从股东名单中“隐身”,中邮系旗下的两只基金也在减持,公司的股权集中度下滑。 兴业证券仍维持推荐 对于哈药股份的“污染门”事件,多数券商分析师缄默不语,唯独兴业证券的分析师王晞连续两天发布报告称,事件对哈药股份的业绩影响不大。 在首篇研究报告里,王晞表示,由于哈药股份是哈尔滨国资委所属的大型企业,当地的利税大户,预计地方政府会尽量减少对公司正常生产的影响,未来公司可能会面临一定的经济处罚,增加环保支出。长期看,此次事件可能会促使哈药总厂尽快搬迁,减少对居民的影响。第二天,王晞再发表观点,认为哈药股份在环保上还有不到位之处,但公司也表示正积极采取措施;此次事件反映了国内抗生素原料药行业普遍存在的困境,国家对环保的要求不断提高,将带来企业的生产成本上升。但总体而言,王晞认为停产减产对哈药今年的利润影响很小,仍维持推荐的评级。 诚然,作为医药行业的龙头企业,这次“环保门”事件对哈药股份经营业绩的影响可能确实有限,但公司形象的失分却难以衡量,毕竟一家以治病救人为己任的企业却在干着损害健康的勾当,反差实在强烈。哈药股份要挺过这次危机,恐怕还要在企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方面做出更多的努力,以实际行动来打消人们的疑虑。 [政策动向] 上市公司环保门槛提高 今年2月17日,环保部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监督管理严格开展上市公司环保核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对上市环保核查前一年内发生过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各级环保部门应不予受理其核查申请。由此,环保违规公司的再融资或重组等事项均有可能受到影响。 通知规定,对申请核查前一年内发生过重大或特大突发环境事件,未完成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被责令限期治理、限产限排或停产整治,受到环境保护部或省级环保部门处罚,受到环保部门10万元以上罚款等的企业,各级环保部门应不予受理其核查申请。 通知还称,在核查过程中,公司仍存在违反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有关规定、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未完成因重金属、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污染或因引发群体性环境事件而必须实施的搬迁任务等违法情形尚未得到改正的,环保部门应退回材料,并在6个月内不再受理其上市环保核查申请。规定还追加了行政追责条款:对于存有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企业重大违法事实行为的上市环保核查技术咨询单位,省级及以上环保部门应在2年内不再受理其编制的技术报告;环境保护部将撤销相关责任人员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