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2月13日电(辽阳新闻网报道)按照禁止传销条例的规定,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生的人员数量,或者以销售业绩为依据,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我们辨别或者认定一个传销行为,主要掌握两个基本条件。 一个就是介绍加入隐性网络,只要传销者交了钱以后就要发展人员,这就是发展下线,下线还可以发展下线,以此组成上下线人员的网络,也是传销的人员链。 第二,我们通称复式计酬,包括两种形式。 一种是以参加本人直接发展下线人数和间接发展的下线人数,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再一种根据参加的本人和间接发展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和给付报酬,这就是传销发展的金钱链,大家主要要把握三个特征。一个是发展人员;二是组成人际网络;三是复式计酬,只要是具备这三个特征,基本可以认定是传销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