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传销案屡禁不止的根源 “我的上线是我妹妹”“我的是我姐夫”“我的是我多年的好朋友……”,审判中被告纷纷说出发展自己的上线。 以“杀亲杀熟”为手段建立起来的传销,具有较强的欺骗性,人与人最起码的信任和伦理道德被破坏殆尽。“我对不起我的家人”,成了此次审判中被告们说得较多的话语。 面对传销的危害,多年来国家也在不懈地打击非法传销活动。然而,为何严厉打击下,非法传销还屡禁不止? 翻阅我国法律史,目前虽制定、颁布了多部打击非法传销的法律法规,但在适用中如何认定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没有一个具体的操作规定。且对此在全国各地关于传销一类的判决案例中,判决结果也各不一样,影响了法律的统一性。 在易门传销案中,控辩双方就被告人是否具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行为、虚拟下线是否纳入下线人数、到案情况是否具有自首情节等展开激烈辩论。由于打击传销的法律模糊不清,存在盲区,致使控辩双方“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其次,纵观非法传销史,从最初的实物传销到现在的虚拟传销、网络传销、电子商务等,方式手段可谓别出心裁。并从最初的限制人身自由到现在传销人员恢复“自由身”,传销组织行骗手法更加隐蔽。传销的伪装性增强,迷惑性增大,致使打击传销活动难度系数增大。 另一方面,传销“窝点”的难以根除以及上线人员的难以抓捕也增加了非法传销案的破解。 “在北海,有很多人在那里租房子住,我自己也租了两处。”被告柳忠林说。由于出租房管理不严使其容易成为传销“窝点”,此次易门传销案中凡是达到经理级别的人都要求到北海租住房子,专门负责为新参与的人提供食宿,并接待“窜门”人员,向其讲授参与“资本运作”的好处。正是这些“根据地”的背后操控,诱惑了更多的人投身“革命”行列。 窝点头目实行单线联系,直接对上一级负责,其它成员互不往来,上线等高级人员又多为“摇控指挥”,难以抓获。在被害人无法复核,上线又在逃的情况下,对案件的证据收集、定性带来极大困难,也难以达到打击的效果,致使打击非法传销活动任重道远。 易门传销案中,21名被告人并不知道幕后操盘手是谁,只知道发展他们的上线是尹婕、尹丽(音译),而在尹婕他们上面还存在着多级上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