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在指尖 巧借微商暗度“涉传” 2016年9月,湖北省咸宁市工商局查处了“云在指尖”特大微信传销案。经查,当事人广州市云在指尖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通过微信公众服务号“云在指尖”,开发了一个在线购物、支付、返佣功能的“云在指尖”微信商城,参与人员在购买一定金额的商品后成为会员,再继续发展其他人员购买商品加入则可获得当事人给付的佣金。 同时云在指尖假借“消费资本论”、“消费是投资,人人是老板”、“全新商业模式”、“分享赚钱”等噱头,吸引了大量人员传播和参与。据了解,“云在指尖”以销售商品形式收取会员“入门费”,要求人员不断发展下线,并从下线缴纳的费用中非法获利,部分人员因发展下线获得返利金额达两百余万。截止案发时,“云在指尖”关注人数达2400万余人,缴费人数达260万余人,涉案金额6.2亿余元。 当事人设置的佣金制度规则,一是确定上下线层级关系。当事人设定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的先后次序,确定上下线层级关系。二是设置入门费。当事人规定必须购物满128元,才能够获得下线八层的返佣,必须购物满880元才能获得下线无限层的返佣。三是设置会员制度。当事人设置消费满128元和880元的两种以缴纳费用数额而获得的会员级别,还设置了三种通过继续增加下线数量而获得的会员级别。四是设置团队计酬规则。当事人根据上下线关系和会员级别确定返佣,128元级别的会员可以分配下线八层内的业绩,880元以上的高级会员还可以用以级差制分配下线无限层的业绩。 咸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公告称,“云在指尖”涉嫌传销一案已结案,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3950余万元,并处以150万元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