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直社北京3月12日电】(中国消费者报 聂国春)不少直销企业认为,捐建了多少小学、做了哪些修桥铺路的善事,就是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仅仅是做善事吗?为什么要强调直销企业的社会责任呢?为此,本报记者采访了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刘俊海教授。 承担社会责任是企业生存发展之道 “我注意到,当前很多企业在做广告的时候,一方面在大力宣传自己的产品,另一方面也出现了一个新动向,就是努力宣传企业的社会责任。”刘俊海教授对此感到欣喜。他说,直销企业越对社会责任有清醒的认识,就越能得到消费者的认同,直销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好处多多。 首先,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是直销企业竞争的重要法宝和发展战略。过去好多经济学家一直认为,新技术、充裕的资金和一流的人才是企业竞争的三大法宝。在刘俊海看来,这三大法宝虽然重要,但不是最重要的。 其次,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有利于重塑行业的公信力。三鹿奶粉事件,不仅有问题的奶制品企业受到牵连,产品中不含三聚氰胺的企业,其奶产品也面临严重滞销的境遇,要投入更多的广告费。当他们投入更多广告费的时候,消费者会产生更大的疑问。所以说同行业的诚信株连是非常可怕的。 再其次,构建和谐的消费环境,也需要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刘俊海称,过去直销行业是先发展、后规范,或者是重发展、轻规范,或者是只发展、不规范,于是出现了传销横行一时的灾难性的后果。今后,直销行业应当树立一个目标:在规范中发展,在发展中规范,甚至先规范、后发展。“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我个人觉得直销企业能不能承担社会责任,是其能不能规范发展的生死攸关的大问题。”刘俊海说。 法律责任是社会责任的最低要求 刘俊海告诉记者,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内容,学术界有两分法、三分法、四分法、五分法等提法,但是概括起来,主要包括伦理和法律层面的社会责任。 “法律层面社会责任就是守法经营,主要包含依法设立直销企业、合法经营,保护直销员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以及坚决杜绝传销行为三个方面,这是最低的要求,不过做起来并不容易。目前,与直销行业相关的法律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劳动合同法》、两个条例以及环保法、税法等。在保护直销员和消费者权益方面,法律赋予相对强势的直销企业一方更重的责任。为避免传销,直销企业必须制定内部规章防止经营模式异化为传销。”刘俊海说,对日常经营的规定,则贯穿了招募、培训直销员的全过程。 刘俊海表示,“虽然伦理责任不像法律责任那样有刚性,但是,要塑造一个有公信力和受人尊敬的企业,伦理责任更重要。因为,即使一家企业依法经营,但若不遵守商业伦理,也会成为遭人唾弃的无赖企业。”刘俊海说,如果说法律是为普通人设计的,商业伦理则是为君子设计的。直销企业应该遵循比法律尺度更高的标准,这个标准就是伦理标准。 承担社会责任应遵循四原则 如何承担社会责任,直销企业对此有不少困惑。一些企业认为,企业对劳动者,对员工承担社会责任的时候,可能消费者的福利就少一点;对外捐款多的时候,可能投资者的回报就少一点。 刘俊海认为,企业在承担社会责任的时候有困惑很正常,不过,可以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首先,法律层面的社会责任应该优先于伦理层面的社会责任。例如,现在的《直销管理条例》规定了30天的无因退货制度。建议直销行业设置一个比30天更长的冷静期,切实扩大无因退货和后悔权的适用范围和期限,这样更能取得消费者对其履行社会责任的认同。 其次,要做到利益相关者的基本人权优先,即不管开发什么产品,消费者、劳动者的生命权、健康权等是首要的。 再其次,承担社会责任要做到社会公共利益优先。消费者的利益和民事权利益只有一墙之隔。当涉及到众多面多量广的消费者时,已经是社会公共利益的问题,这时应遵守公共优先的原则。 最后,要遵循利益相关者对公司的贡献率和公司对利益相关者贡献率成正比的原则。 在刘俊海教授看来,直销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最重要的是要有一颗感恩的心。直销企业家要以对广大消费者的感恩心态来经营和治理企业,倡导全面地履行利益相关者的社会责任。“利益相关者延伸到哪里,直销企业的社会责任就跟到哪儿。”刘俊海说。▲ 责任编辑:王鹏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