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3月2日电(欧阳文章撰文)《直销管理条例》的颁发与实施,这是我国直销梯度放开的第一步。六年多来,直销梯度放开的进程不是很快,行业所期待的较快进程并未出现。我认为,党的十八大以后,我国直销梯度放开的进程应该可以加快。 直销行业梯度放开的政府初衷,人们都加以理解。2005年以前,传销对我国经济社会的破坏,政府采取了坚决有力的打击措施。但由于直销与传销的某种联系性,所以,政府放开直销的同时就另外制定了《禁止传销条例》,与《直销管理条例》一起成为直销行业完整的直销法规。我的理解是,虽然直销与传销之间有某种联系性,但这两者的属性并不是什么“双胞胎”。直销,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一种营销模式,而传销则是破坏社会经济发展、严重损害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经济邪教”,两者不可同日而语。因此,我们不能因为传销的猖獗而放慢直销放开的进程。事实也告诉我们,六年来,我国直销行业发展总的来说是健康的,并没有出现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事件,反而为我国应对全球金融危机成功地创造了可供其他行业借鉴的经验。现在,我们有理由要求政府务实地面对直销行业的发展,加快梯度放开的进程。 加快直销梯度放开的进程,关键是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上来。从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上看,一方面要实行经济发展方式的有效转变,通过促进内需来带动整个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通过经济的发展确保提高我国城乡居民的就业率。这两个方面,直销行业所创造的经验是非常成功的。但是,由于直销梯度放开的进程缓慢,本该更可以大有作为,但由于施展的政策空间所囿,直销行业对国家的贡献还不是很大。所以,在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大背景下,加快直销梯度放开的进程,就显得十分必要。就目前情况而言,由于直销行业对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不是很大,所以,政府对加快直销梯度放开进程的积极性还不是很高,甚至还认为加快进程会出现更多的传销。我认为,政府目前这样的想法和做法是失之偏颇的,建议政府应该进一步解放思想,把加快直销梯度放开进程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试验田”。 加快直销梯度放开的进程必须要有改革的思路。直销在中国走上法治的轨道,这是我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的结果。同理,加快直销梯度发展进程也必须要在改革中实现。直销法规实施六年来,我国直销行业的改革也是有成就的。比如,专卖店的设立,加深了消费者的信任度,等等。但这种改革只是表层的,直销行业更深层次的改革并没有开始。因此,加快直销梯度放开的进程一定会涉及到深层次的改革。我曾经说过,直销行业又好又快的发展,“好”是属于生产关系的范畴,“快”是属于生产力的范畴。加快直销梯度放开的进程,必须要解决直销行业生产关系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问题。目前《直销管理条例》的一些规定,是不符合直销生产力发展现状的,必须要加以修订完善。比如,多层次直销到底能不能在中国推行,这就是生产关系中一个实实在在需要回答的问题。现在,获得直销经营许可证的直销企业,基本上都在采用多层次直销,这是生产关系不能适应生产力发展的必然反映。所以,改革生产关系对加快直销梯度发展进程来说,是一件首要任务,政府相关部门应该清醒地认识到这一点。 话说回来,加快直销梯度放开进程并不是不要“梯度”二字,并不是要完全照搬西方国家的直销模式。要根据中国的国情,掌握好加快直销梯度放开进程的节奏。比如,多层次直销的放开,建议实行有限多层次;再比如,对于区域性的规定,建议根据直销产品消费者的活动半径加以确立,等等。在加快中掌握节奏,在放开中掌握尺寸,直销梯度放开进程的加快就能使政府放心、老百姓放心,直销行业就能在国家整个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更大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