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3月21日电(欧阳文章撰文)对太平洋直购网涉嫌传销的质疑一直没断,包括国家工商总局网站对网友的答复是也提到了他们的涉传。但是,为什么国家公安、工商机关还没有对其认定呢?原因就是因为他们以搞电子商务为名,极力狡辩自己不是传销。我个人认为,电子商务不能成为太平洋直购网涉嫌传销的挡箭牌,因为,他们的涉传不在于电子商务,而在于他们的拉人头模式。 太平洋直购网运作模式的一个很重要的特点不在于“购”,而在于“钩”。不管是哪级的渠道商,他们交的保证金是很多的,到目前为止已达到数十亿人民币。在这数十亿当中,真正购买而产生的交易额只是一个零头,而绝大部分是拉人头“拉”进来的。也就是说,通过线上购买挣回自己的代理费是根本不可能的,只有不断地拉人,才有可能收回巨额代理费。所以,电子商务只是一个掩盖他们传销本质的“遮羞布”。也就是说,太平洋直购网的运作模式是用线上的“购”来掩盖线下的“钩”即拉人。对此,我们一定要认清其传销本质。 所谓电子商务,其实就是通过网上购买而发生的交易,不管是B2B,还是B2C,本质是就在网上交割生意。太平洋直购网的所谓电子商务本质是什么呢?太平洋直购的渠道商共分十二级,最低为合格渠道商,最高为全球渠道商,需交纳的保证金由7000元至7000万元不等;截至2011年11月,太平洋直购已开发了34个省、477个市、2750个区县市场,已近1000万会员,渠道商已破10万。我认真仔细分析,认为他们的BMC,实际上不是主要靠消费返利模式来赚钱,而是通过招商拉人交保证金来“致富”。这样就形成了一个“金字塔”式的大大小小的渠道商,由于奖金制度是多层次的团队计酬,因此越在上面的人就越赚钱,而拉不到人的就永远也回收不了保证金,因为要通过消费拿回保证这简直比登天还难。山东滨州的陈辉宇经朋友介绍后,交纳35万元(自己出资17.5万元,向“精彩生活”贷款17.5万元)的保证金,成为了太平洋直购的三级诚信渠道商户。然而,在干了一段时间后,他却发现“这活说啥也不能再干了”。为什么?陈辉宇说,太平洋直购的“招商”与“批发”业务“其实是骗人的行当”,要想拿回保证金,只能拉人头,骗自己的亲戚与朋友。在太平洋直购,很多渠道商都遭遇了与陈辉宇一样的窘境。去年7月以来,质疑并要求退出太平洋直购的渠道商络绎不绝。有人向工商投诉,有人报警,还有人向法院提起诉讼。他们当中有人当初抵押了房产、借了高利贷,如今无钱就医、妻离子散或无家可归。由此可见,太平洋直购网的电子商务根本没有“电子”可言,其“商务”就是在“线下”拉人头搞传销。 大家知道,一般传销是以自然人为多。目前国家打击的传销大多是自然人,而对法人的涉传处理比较轻。太平洋直购网生怕被工商、公安认定网络传销加以打击,于是他们想出了一个办法,就是让渠道网到工商注册,成为法人。在现有的法律法规中,法人多层次营销是不是涉嫌传销,还没有一个完整的说法。所以,他们要求渠道商户是必须具备工商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或者个体工商户。董事长唐庆南在接受早报记者专访时称:太平洋直购确实在“线下”发展了人,但与传销中的拉人头同,不是与自然人合作,而是与具有工商营业执照的人合作。所以,他们先把人骗进来成为渠道商,然后逼他们办工商执照。这样的例子多如牛毛。这是他们自作聪明,在前年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中,传销的组织者和领导者就包括了自然人和法人。所以,不管有没有工商执照,只要涉嫌传销一样会遭到严厉打击。由此我们看到了太平洋直购网为了将电子商务作为涉传的挡箭牌,绞尽脑汁,诡计多端,但到头来,必然会聪明反被聪明误,竹篮打水一场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