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3月21日讯】(评论员 申杰)“众筹”顾名思义,即大众筹资或群众筹资。由发起人、跟投人、平台构成。具有低门槛、多样性、依靠大众力量、注重创意的特征,是指一种向群众募资,以支持发起的个人或组织的行为。众筹引进中国内地以来,似乎并没有向着良好的方向发展,相反,众筹被染上了庞氏骗局、非法集资、原始股传销等沉疴,不可等闲视之。 众筹与传销理不清的瓜葛。众筹本质上是分享式经济,通过互联网信息化平台高效、精确地对接资源和需求。而传销是模糊消费和投资的概念,通过 “消费资本化”之类令人模糊的概念,使人迷失在投资与消费之间。销售对象则以自己为主,把销售方式推广给下线的一种害人害己、为少数顶级上线牟取暴利的骗术。目前互联网金融市场出现4种众筹模式:捐赠式众筹、回报类众筹、股权类众筹和债权类众筹。捐赠式众筹适用于NGO(非政府组织)等公益项目;回报类众筹擅长于科技、设计、艺术和出版等领域,属于奖励式众筹,捐资者或投资者不会得到经济和投资收益,而是实物、成就感等回报;股权类众筹通过互联网平台筹集股权资金。在互联网平台进行P2P借贷属于债权类众筹。而股权众筹将是未来发展空间最大的一类众筹模式,也是目前法律风险最大的一类众筹。就目前股权众筹的发展来看,还没有一家是可以100%信赖的。我国还没有专门的法律来调整这种法律关系。所以,在这样的一个大环境下,“传销”便会作为一些众筹项目发起者喜爱的传播方式。因而去年一些如火如荼的互联网金融企业纷纷倒在了非法传销的路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