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传销具有“科技力量” 从以往被媒体曝光的传销类型中不难看出,微传销具备传销的一切特征,即“交入门费”、“拉人头”和“组成层级团队计酬”等。传销和变相传销不仅严重扰乱社会正常经济秩序,而且还严重危害到社会稳定。在经济学层面上,传销以欺骗为直接手段,出售人与人之间的信任资源。参与者一旦发现自己被骗,解脱的方式就是发展下线,骗别人。一个庞大的骗子网络建立起来和无限制发展下去,社会上人与人的信任资源将无限流失,终究会动摇市场经济赖以发展的基础。而在社会学意义上,传销能在短时间内瓦解社会基本单元——家庭,动摇社会稳定的基础。传销活动参与者多有相同的经历,就是被亲戚朋友以介绍工作为名,骗到外省市。最后结果往往许多人妻离子散,家破人亡,有的因“洗脑”过分投入,精神接近崩溃边缘。 国家对于传统的传销模式不但一直坚持高压打击态势,且由于其状态和形式固化,人们大多也已经清楚认识到其实质危害,传统传销不仅已纷纷转入“地下”,规模也已大大萎缩,但随着微信、支付宝等网络快捷支付的普及应用,也给“微传销”快速运作提供了契机,更会引发众多涉世不深或缺乏辨别能力的网友加入“微传销”。微传销依赖于通讯技术的日新月异,与其说微传销让人深恶痛绝,不如说微传销一定程度上是科技给予的“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