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1月25日讯】(衢州日报)浙江某电子商务公司通过注册成立“某消费宝”网站,对外宣传“你消费、我返钱”零成本的购物模式,逐级发展地区代理、加盟商和会员。 基本运作模式为,注册会员在加盟商店每消费一定金额,由加盟商家向网站上缴15%的佣金,网站承诺每天向会员进行返利直至返满本金,网站会根据会员数量与营业额规模对加盟商户给予提成或奖励。此外,该网站还推出“高额返利”投资项目,投资者可以获得高额收益并发展下线获利。 因涉嫌网络非法传销,该网站为公安机关立案查处,至案发,共发展了区域代理100多人,加盟商5000多家,会员2万余人,涉案金额高达5.4亿元,公司高管被检察机关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起诉,追究刑事责任。 分析 (一)以电子商务为外衣,隐蔽性较强。该公司以电子商务为名从事线上、线下传销活动。一方面通过加盟商销售真实商品营造正常购物的错觉,另一方面通过网站平台非扩大传播面,使用虚拟币交易、设置提现标准等手段规避监管。 (二)购物返利为典型庞氏骗局模式。所谓的购物返利及高收益投资项目本质上为后人支付前人返利的庞氏手法,因网站及加盟店所售商品价格普遍高于正常市价,消费者得到的返利资金来源于后来消费的差价或投资入金。 (三)存在发展下线行为。该返利网站以发展的会员数量及营业额作为代理、加盟商提成的分配依据,刺激各级代理不断拉拢新成员,后期甚至频发各类虚假消费、空投资金行为,返利消费“名存实亡”,变为“抢会员”与传销中“拉人头”行为无异。 ●提醒 上述案例是近年较为常见非法传销活动,传销活动“缴费入会、拉人头计酬和层层返利”的三大特征较为明显,广大群众对传销活动应时刻保持警惕。 (一)正确认识传销活动的危害性。传销被称作“经济邪教”,会严重干扰社会经济金融秩序,扰乱社会治安,危及群众的人身自由财产安全,特别是新近不少传销活动纷纷假借国家“双创”战略名义,诱骗受害者,蓄意歪曲国家政策意图,影响十分恶劣。 (二)学会辨别传销活动的“画皮”。近年,传销活动在发生一定演变,典型模式主要有四种:一是“纯资本”运作,利益来源纯为下线缴款,二是“返利+电商+虚拟币+原始股+第三方支付+微信朋友圈”多渠道组合模式,三是“数字化贵金属”,即虚拟黄金,四是上例的“消费返利”模式。 (三)及时举报非法传销活动。组织、领导、参与传销活动属违法犯罪行为,广大群众应切实提高守法意识和风险意识,远离传销陷阱,避免财产损失。对发现传销活动,及时向所在地工商机关、公安机关进行举报。 (原标题:浙江破一“消费返利”网络传销参与者达2万余人 涉案金额5.4亿) 责任编辑:佟佟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