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5月10日讯】(南方都市报)日前,惠州市检察院和惠城区检察院联合举办2019年检察开放日活动,惠州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郑则丰全面介绍了2018年以来惠州全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生的工作情况。 南都记者梳理相关数据发现,惠州检察机关更加关注生态环境犯罪、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未成年人犯罪和扫黑除恶等群众和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案件。郑则丰表示,对涉黑涉恶案件,惠州检察机关成立了办案专班,在依法办案和确保案件质量的基础上,从快批捕、起诉,将每一起案件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 侨兴集团涉嫌骗取金融机构贷款 郑则丰介绍,2018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依法惩治非法集资、扰乱市场秩序、危害金融安全等经济犯罪,共办理各类扰乱市场秩序案件85件145人,起诉60件115人。依法办理骗取贷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金融诈骗犯罪案件54件74人,起诉38件54人,受理合同诈骗案30件34人,起诉21件26人。其中,对侨兴集团法人吴某林以及宋某馨等14人涉嫌合同诈骗等罪提起公诉。该案犯罪嫌疑人涉嫌骗取金融机构贷款110亿元,数额特别巨大。 全市检察机关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打击力度,2018年以来受理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124件226人。 此外,惠城区检察院办理的林某呈、谢某清侵犯商业秘密案被广东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广东省检察机关办理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十大典型案例”。 将每一起扫黑除恶案件办成“铁案” 据统计,2018年1月至2019年3月,惠州全市检察机关办理故意伤害、故意杀人、强奸、绑架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案件1042件1279人;办理“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犯财产案件2331件3076人;办理毒品案件695件982人,起诉涉邪教组织案件6件7人。 郑则丰介绍,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惠州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主力军的作用,先后建立办案的“绿色通道”、提前介入等四项工作机制,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检察环节顺利推进。对涉黑涉恶案件,成立办案专班,在依法办案和确保案件质量的基础上,从快批捕、起诉,将每一起案件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 此外,惠州检察机关依法守护食品药品安全。2018年以来,全市共依法批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14件38人,提起公诉11件32人。深入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共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7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9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