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8月23日讯】(北青网健康)近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上海小米日记化妆品有限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被上海市奉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2万元。 据《沪市监奉处〔2021〕262021000678号》显示,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据天眼查APP显示,上海小米日记化妆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1月18日,注册资本 为100万,徐晓汉担任法人,上海德佑化妆品有限公司持股100%。其微博显示是小米日记XIAOMIDIARY。 (原标题:上海小米日记化妆品有限公司因虚假宣传被处罚) 责任编辑:蓝莓 【特别声明:部分文字及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学习和交流使用,不具有任何商业用途,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平台赞同其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版权或来源标注有误,请及时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迅速处理,谢谢!】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