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从“积极发展”到“有序实施” 国企改革,是推动实体经济的内在要求。今年初,人民财经在“走近新常态”调研中发现,曾经带动一个地区发展的重工企业尤其是大型国企,在转型创新领域有诸多牵绊,旧优势丧失、旧体制束缚。“在给予企业更宽松环境和更多自由度的主旋律下,政府搭把手,其余交给市场。”是多数国有企业的共同诉求。 诚如国企是实体经济的核心,国企改革亦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三十多年来,国企改革一直在试图打破国有企业对开放竞争的欲迎还拒、对封闭运营的惯性坚守,沿着政企分离、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的方向持续推进。 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做政府工作报告时提出,“有序实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励和规范投资项目引入非国有资本参股。”而此前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从“积极”到“有序”,是方案从设计到落地的推进,更是对实施中困难的审慎考量。“从积极到有序的变化,主要原因是中央发现了一些问题,目前有25个省市都提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有的省市还提出了很多目标、指标,比如某年要到多少比例、多少家等。”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在接受人民财经采访时说道,“混合所有制是种手段,不是标准,是优势资源的有机组合而不是简单的叠加或划比例,要防止各省为了化解地方债务而变相招商引资,不能让上世纪90年代卖企业的现象重现。” 习近平最近在东北考察,提出三个“有利于”,即“推进国有企业改革,要有利于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有利于提高国有经济竞争力,有利于放大国有资本功能”。这一重要论断为国企改革给出了清晰的目标和发展指向,即国有经济发展是衡量国企改革成功与否的终极标准。三个“有利于”标准的提出,为有序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提供了理论指导,有助于克服种种盲目性与错误认识,保证国企改革沿着正确的道路前进。 从最初的扩大经营自主权、制度创新、结构调整到如今的混合所有制改革,这一从“止出血点”到“刮骨疗伤”的过程逐步建立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调整优化了国有经济的结构与布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