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8月6日讯】(华夏时报 王晓慧)延迟一个月后,机关事业单位调薪工作终于全面收官。 “从8月初拿到的工资条来看,我的养老保险加职业年金的扣除额度为800多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扣除500多元,职业年金为200多元,实际收入比调整前多了100元。”8月4日,北京技术监督系统一位负责其单位社保工作的事业单位人员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北京事业单位此次调薪涉及在职和退休人员,在职人员每月扣除的个人养老保险加职业年金的均值在800元左右,正科级以上的已退休人员平均每月涨薪350元,正科级以下的退休人员涨薪260元。 记者采访获悉,北京市内,对于调薪部分抵扣社保缴费后工资不升反降的人群,人均补加了100元。也就是说,所有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涨幅均在百元以上。 那么,财政在养老方面的负担会由此增加吗?中国社科院美国研究所所长郑秉文表示,养老金并轨对财政带来负担的时间大约集中在最近10年,未来随着“老人”数量和“中人”过渡性养老金不断减少,改革效果将逐渐显现,最终进入明显收益期。 退休金“保低限高” “养老金并轨后我们曾担心两点:到手工资会减少、退休后的养老金会减少。”上述事业单位人员称。 根据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建立与企业职工统一的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其中单位缴费比例为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比例为工资的8%;同时,为其工作人员建立职业年金,单位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4%缴费。 按此比例计算,上述事业单位人员的缴费基数为7000余元。据记者了解,改革前,与其相同级别退休人员的退休金为5000多元/月,养老金替代率在80%左右。 “养老金并轨后对养老金替代率产生的影响,现在看并不会很大。”8月4日,新华社瞭望智库研究员孙博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随着基本工资调整的完成,各地养老金并轨的实施方案正逐渐成熟。 山东省7月29日率先发布了养老改革《实施办法》,并定下时间表:9月底前,全省机关事业单位要按照《实施办法》组织参保缴费、计发待遇。 记者在《实施办法》的“关于改革前后待遇的衔接政策”部分了解到,为保证改革的平稳过渡,避免改革前后退休人员待遇的大幅波动,基本养老金待遇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中人逐步过渡办法”;其中,为更好地保障“中人”待遇平稳过渡,自改革之日起设立10年过渡期。过渡期内,按照“保低限高”的原则,实行新老办法对比。 “山东的社保体系相对比较健全,这种新老制度衔接的方案可视为一个范本。”不过,孙博强调,这种情况下,工资基数相同的条件下,企业员工与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金水平依然会有较大差距,毕竟,职业年金是强制缴纳,而企业年金尚属自愿缴纳阶段。 目前,我国建立年金的企业只占企业总数的千分之四左右,而这种单层次的养老金来源,也成为造成我国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较低的重要原因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