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2月1日讯】(财政部官网)近日,财政部印发通知,要求各级财政部门积极有效发挥职能作用,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通知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打好这场特殊战役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坚决落实“全面动员、全面部署、全面加强工作”的政治要求,坚决按照“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行动”的工作原则,坚决贯彻“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控、精准施策”的要求,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全力支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通知强调,面对复杂严峻的疫情形势,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本地党委和政府统一部署,积极主动履职、有效发挥作用,优先保障疫情防控经费,合理筹集调度资金,加大财力保障,并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加快资金拨付使用,确保疫情防控资金及时到位。要与有关部门密切协作,切实保障好患者医疗救治费用补助,对参加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发放的临时性补助,以及采购疫情防控相关货物、工程和服务所需经费,确保不因经费问题延误患者救治和影响疫情防控。要结合本地实际和工作需要,认真组织落实并细化完善有关防控疫情财税措施,加强跟踪督促,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问题。各省级财政部门要密切关注基层特别是困难地区的库款运行情况,对疫情防控支出有困难的,调度应急资金给予支持,坚决防止因经费保障不力影响疫情防控工作开展。要强化资金监管,确保防控资金用于与疫情直接相关的方面,任何地方和部门不得擅自截留、挤占、挪用或改变资金用途,真正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