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5月19日讯】(人民网)人民网北京5月18日电 (记者王震)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发布《关于延长部分扶贫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严格落实过渡期内“四个不摘”的要求。
根据《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2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企业扶贫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公告2019年第49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扶贫货物捐赠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公告2019年第55号)中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原标题:四部门:延长部分扶贫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
责编:小美
【特别声明:部分文字及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学习和交流使用,不具有任何商业用途,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平台赞同其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版权或来源标注有误,请及时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迅速处理,谢谢!】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