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6月2日讯】(新华社)中国人民银行1日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明确,特定非金融机构在从事特定业务时,应当参照金融机构的相关要求履行反洗钱义务。 人民银行介绍,反洗钱工作形势不断变化,现行反洗钱法相关规定存在空白和不足。例如,洗钱上游犯罪类型范围狭窄、监管处罚规定粗略、特定非金融行业反洗钱制度不完善等,制约了反洗钱工作的有效开展。 为此,此次意见稿明确了洗钱风险评估职责,强调须履行反洗钱义务的特定非金融机构应当依据行业洗钱风险状况采取相应的反洗钱措施,要求金融机构基于洗钱风险状况建立风险管理措施,基于风险开展客户尽职调查并采取相应措施。意见稿明确的特定非金融机构是指:提供房屋销售、经纪服务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房地产中介机构;接受委托为客户代管资产或者账户、为企业筹措资金以及代理买卖经营性实体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贵金属现货交易的贵金属交易场所、贵金属交易商;其他由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依据洗钱风险状况确定的需要履行反洗钱义务的机构。 此外,意见稿完善了反洗钱调查相关规定,扩大调查主体和范围,将反洗钱调查主体扩展至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设区的市一级派出机构,将特定非金融机构等纳入调查范围。同时,增强了反洗钱行政处罚惩戒性。 (原标题:我国拟修订反洗钱法) 责编:小美 【特别声明:部分文字及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学习和交流使用,不具有任何商业用途,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平台赞同其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版权或来源标注有误,请及时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迅速处理,谢谢!】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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