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陷阱被网警识破 2012年5月18日,麻城市公安局网监大队干警在网上发现宋志香等人从事网络传销线索。6月25日,湖北省公安厅指定麻城市公安局立案侦查。7月13日,黄福权在南京市被当地公安机关抓获;7月25日,林国宇在广东省广州市被当地公安机关抓获;8月2日,李伟杰在河北省廊坊市被当地公安机关抓获;9月25日,宋志香主动到麻城市公安局投案。同年12月6日,麻城市检察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对被告人林国宇、宋志香、李伟杰、黄福权提起公诉。 据了解,该案是湖北省侦破的首起利用网络传销的犯罪案件,涉案金额之大、人数之多,较为罕见。 办案检察官分析网络传销三大特点 检察官通过办理此案,分析出当前网络传销与传统的传销相比,具有三大特点: 一是欺骗性更强。网络传销打着“排队返利”、“电子商务”、“电子股票”、“网络加盟”等旗号,而传销网站的宣传不再出现上线、下线等字眼,而是以网上虚拟账号的等级来界定会员的级别,具有很强的欺骗性。如本案中的传销网站不销售任何实体商品,而是谎称要打造一个“零现金购物”的电子商务平台,会员可以参加排队返现。传销网站正是通过这种宣传,吸引别人的注意,然后建立奖金返利制度,让别人成为会员,然后积极的发展下线会员,下线会员再接着发展下线会员,建立层级,从而骗取钱财。 二是虚拟性更强。网络是一个虚拟空间,传销者利用这一特征,往往以高科技、电子商务等名义开展传销活动。本案中的传销网站为获取非法利益,利用所谓的“信息网络营销”,推销虚拟的产品进行网络传销。以投资理财、资本运作等名义,通过在互联网上推出虚拟美金股票系统,大力鼓吹网络致富的神话,吸纳会员,宣称会员缴纳一定的“入门费”后,可以用人民币在其官网内按1:1的比例兑换成电子币,然后用电子币去购买虚拟股票,会员购买股票之后,股票会不断升值涨价,会员可以把股票抛售出去兑现。当股票涨价到一定幅度之后,网站会对股票进行拆分,也就是一股拆两股,价格也降一半。这样股票数量越来越多,会员就得不断的发展下线会员,让下线会员来购买股票,从而通过卖出股票来套现赚钱。 三是隐蔽性更强。网络传销发展会员都是在网上进行,会员必须通过网站才能加入传销组织,并且使用的用户名都是假名,彼此的联系主要通过电子邮件完成。这样,传销操纵者由明转暗,躲在幕后,下线被执法部门抓获后,上线能马上逃跑。 检察官提醒网民,上网时要增强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清醒地觉察网络传销的骗术,增强识别能力,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要轻信天上掉馅饼的谎言,更不要轻信一夜暴富的宣传。▲ 责任编辑:李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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