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微信传销犯罪的特点 (一)微信传销以年轻人为主要受害群体。由于微信是一种新生的聊天工具,颇受广大年轻人的喜爱,而一些社会经验阅历不足的青少年,极易被犯罪嫌疑人所蛊惑。传销犯罪嫌疑人正是利用微信受众人群特点,假借交友的名义与受害人聊天,往往能在较短时间内赢取受害人的信任,为下一步诱骗其参与传销活动做好准备。 (二)微信传销扩张速度惊人。传销犯罪嫌疑人利用微信“摇一摇、搜索号码、附近的人、扫二维码”等功能,可以轻松寻找并添加好友,随机拉拢诱骗辨别能力弱的受害人加入传销组织。犯罪嫌疑人采取这种普遍撒网的方式,不断发展下线、上课洗脑,扩张速度异常惊人,涉案人员、涉案资金往往超过传统传销模式。(您身边的防传管家:添加【反传联盟】微信公众号fcx114-com) (三)微信传销具有很强的隐蔽性。由于微信传销是借助微信平台操作,犯罪嫌疑人不需要和对方见面就能实施传销犯罪活动,利用微信支付功能就能实现资金的转移,完成整个犯罪活动,这种方式不但快捷而且更加具有隐蔽性。当前以商品为幌子的传销活动成为主流,其优势在于不会引起加入者的顾虑,让他们相信这是正规的做生意,而且可以规避监管者的监管,通过商品营销来打法律的擦边球,千方百计给自己披上合法的外衣,让传销犯罪行为具有很强的隐蔽性。 三、防范建议 群众应当深刻认识到微信传销的本质和危害性,提高警惕,提高防范意识,不要轻易从微信上购买相关产品,也不要轻易加入此类销售活动,以免害人害己。▲ (原标题:【警惕】“微信传销”爆发式增长) 责任编辑:婉婉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直事儿”微信,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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