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2月16日讯】“80后”的路某、曾某、孙某三人,自2014年8月开始以超值旅游为幌子搞传销,并大力发展下线,最终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张家界市永定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永定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被告人路某、曾某、孙某三人因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被判刑。 2014年8月12日,被告人路某在河北省石家庄市工商部门成立了一家科技公司,并以该公司为平台,以缴费360元注册成为公司会员享受超值旅游为幌子,邀约被告人曾某、孙某等人发展会员。会员入会后,该公司又通过高额奖励鼓励会员不断发展新会员,截至被告人路某被抓获,该公司共发展会员14万多人,设立商务中心71个,涉案金额达4000多万元。 法院审理认定,三名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成立。由于三人主观恶性小,并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依法判处路某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判处曾某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判处孙某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责任编辑:佟佟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