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11月28日讯】(新法制报)据新法制报报道:硕士研究生为赚快钱加入传销组织任“管家”。近日,贵溪市人民法院一审以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该窝点饶某、刘某(硕士研究生)等9人有期徒刑八个月至一年零八个月不等。 饶某、刘某、柏某、李某、韩某、鲁某、王某、高某、左某先后加入以销售“天津天狮”产品为名的传销组织,并于2016年2月至5月在贵溪从事传销活动。2016年5月,朱某、陈某先后被骗入该传销窝点,遭限制人身自由,后被公安机关解救。 (原标题:传销窝点管家竟为硕士研究生 非法拘禁他人) 责任编辑:佟佟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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