束昱辉:利用医疗资源或

束昱辉:利用医疗资源或

2017年12月2日,第六届凤凰网财经峰会在北京举行。权健集团董事长束昱辉先生受邀参

徐之伟:践行“一带一路

徐之伟:践行“一带一路

12月6日,以“开放与创新,构造经济新格局”为主题的国际商业盛会——《财富》全球

宝哥:朋友圈在晒的最美

宝哥:朋友圈在晒的最美

最近,有一组照片在三生的朋友圈里刷屏。这个季节的三生健康产业园,染上了江南秋

当前位置: 直销报道网 > 打传 >

豪宅“白菜价”起拍!幕后主人曾涉案400亿

时间:2017-12-09 23:06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作者:每日经济新闻 点击:
 一夜暴富的神话破灭后,以不寻常途径迅速积累大额财富的中晋系实际控制人徐勤可谓失去了一切,这位迫不及待住进豪宅汤臣一品的金融新贵迅速被捕,被认为是身份象征的豪宅也

据了解,早在2006年8月,汤臣一品单套公寓总价1.3亿元,均价超过13万元/平方米,创下当时国内公寓成交价格的最高纪录。

【直报网北京12月9日讯】(每日经济新闻)一夜暴富的神话破灭后,以不寻常途径迅速积累大额财富的中晋系实际控制人徐勤可谓失去了一切,这位迫不及待住进豪宅汤臣一品的金融新贵迅速被捕,被认为是身份象征的豪宅也于近日以低于评估价2000万元的价格在网上拍卖。

12月1日,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发布了一则拍卖公告。公告称: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将于2018年1月4日10时至2018年1月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

拍卖标的: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28弄3号3601室的房地产【包括室内固定装修】。

起拍价:5014万元,保证金:800万元,增价幅度:20万元。

根据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28弄,正是汤臣一品的所在地。目前,该房产已经挂在了淘宝司法拍卖网上。

据了解,早在2006年8月,汤臣一品单套公寓总价1.3亿元,均价超过13万元/平方米,创下当时国内公寓成交价格的最高纪录。

今年10月30日,上海汤臣一品A栋35楼网签,总价2.05亿,面积597平方米,单价达34.3万元/平方米,再破上海房价纪录。而诸多名人的入住,让这个楼盘更是名声在外。

目前,在二手房交易平台上,汤臣一品的房价高则30万元/平米,低的也要18万/平米,而且,因为该楼盘都为600、700平米的大户型豪华公寓,总价都多在1.2亿-2亿之间。

法院发布司法拍卖公告后,有人指出,位于汤臣一品3号3601的房源主人正是2015年入狱的“宁波涨停板敢死队”总舵主,“私募一哥”、上海泽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前总经理徐翔。

法院发布司法拍卖公告后,有人指出,位于汤臣一品3号3601的房源主人正是2015年入狱的“宁波涨停板敢死队”总舵主,“私募一哥”、上海泽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前总经理徐翔。

不过,经证实,这处被拍卖的豪宅主人并非徐翔,而是名噪一时的中国版庞氏骗局“中晋系”非法集资案当事人徐勤。

虽然此次司法拍卖公告中称,本案件执行所依据法律文书为:(2017)浙0212执9289号(详情请查中国裁判文书网),但中国裁判文书网尚未公布该法律文书。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查询《上海艺瑜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与周鹏飞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显示,上海艺瑜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借款3500万元的同时,以其名下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28弄3号3601室的房地产作为抵押。而上海艺瑜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股东即为国太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太集团”)和中晋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晋资产”)。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查询《上海艺瑜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与周鹏飞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显示,上海艺瑜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借款3500万元的同时,以其名下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28弄3号3601室的房地产作为抵押。而上海艺瑜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股东即为国太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太集团”)和中晋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晋资产”)。

国太控股是中晋资产的母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徐勤。换言之,汤臣一品3号3601的房源控制人即为2016年名噪一时的中国版庞氏骗局“中晋系”非法集资案当事人徐勤。
豪宅“白菜价”起拍!幕后主人曾涉案400亿 操盘中晋系庞氏骗局
国太控股是中晋资产的母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徐勤。换言之,汤臣一品3号3601的房源控制人即为2016年名噪一时的中国版庞氏骗局“中晋系”非法集资案当事人徐勤。

国太控股是中晋资产的母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徐勤。换言之,汤臣一品3号3601的房源控制人即为2016年名噪一时的中国版庞氏骗局“中晋系”非法集资案当事人徐勤。

事件起源自2016年4月初中晋系美女在网上炫富的照片,最终牵涉出庞大的中晋系以及国太系两大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累计高达近399亿元。经过上海公安经侦部门查实,中晋系未兑付金额超过52亿元,涉及1万2千多名投资者。在8名犯罪嫌疑人中,徐勤是真正的幕后操纵者。

事件起源自2016年4月初中晋系美女在网上炫富的照片,最终牵涉出庞大的中晋系以及国太系两大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累计高达近399亿元。经过上海公安经侦部门查实,中晋系未兑付金额超过52亿元,涉及1万2千多名投资者。在8名犯罪嫌疑人中,徐勤是真正的幕后操纵者。

根据官方公布的消息以及徐勤自己的供述,2011年11月,徐勤就注册了第一家带有“中晋”二字的财务咨询公司。2012年,他从医院离职后,徐勤开始了“致富”之路。

中晋公司开始运作时,全部资本共计500万元,最初,他以许诺每月2%的收益率,短时间内,就从40名左右的投资者那里,募集到了5000万元人民币。

第一桶金的到来,让徐勤的野心变得更大,他想要募集50亿元资金。为了完成目标,他砸下重金包装中晋公司。著名台球运动员代言、电视节目冠名、市中心的显眼广告牌……这些是中晋的高强度对外宣传。

第一桶金的到来,让徐勤的野心变得更大,他想要募集50亿元资金。为了完成目标,他砸下重金包装中晋公司。著名台球运动员代言、电视节目冠名、市中心的显眼广告牌……这些是中晋的高强度对外宣传。

通过种种包装手段,中晋系用10%到25%不等的高收益来吸引投资者,在2015年更是推出了收益率高达400%的产品。为了完成50亿元的目标,徐勤更是成立了220多家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这么多企业的原因,是想以私募股权基金的合法形式,来掩盖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目的。因为按照证监会证券法的要求,每个证券基金不得向超过50个投资者募集资金,当时设计的募集资金的计划,他们需要将近200家以上公司才能够募集到。”徐勤供述。

而经公安部门查证,整个中晋系220余家销售理财产品的“有限合伙企业”中,仅有一家到证监部门备案。中晋系的资金几乎全部在内循环——由“合伙企业”吸纳公众资金至国太控股,国太控股再用资金包装“子公司”、股市对冲,几乎没有任何投资盈利渠道,投资者的本息来自新投资者的资金。

徐勤在受审时也亲口承认,中晋的资金运作模式就是“庞氏骗局”。

根据工商资料显示,国太投资股东为8位自然人分别为陈佳菁、蒋晓羽、吴晔、陈亮、孙坷柯、张晓韵、姜琳璘、朱珮君。这8人在移送检察院的名单中占了5人,分别是陈佳菁、蒋晓羽、吴晔、陈亮、孙坷柯。

国太的实际控制人徐勤并未直接持股,而工商股权变动信息显示,国太投资2013年创立之初股东仅有两个:徐勤和李珏,分别出资6000万元和4000万元持股60%、40%,两人均被移动检察机关。

另一个被移送检察机关的犯罪嫌疑人汤骏,则是国太控股集团的控股子公司上海中晋一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2016年4月6日,上海公安局官方微博“警民直通车”发布消息称,4月4日,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根据群众举报对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集资诈骗犯罪的国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晋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上海中晋一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等“中晋系”相关联的公司进行了查处,实际控制人徐勤等人在准备出境时被公安人员当场在机场截获,其余20余名核心组织成员在4月5日也被全部抓获。

4月5日当天,警方在徐勤家里搜查时的取证录像,多款名表、名包、奢侈品首饰。随意放在桌上、墙角,总金额达数百万的各国货币。而徐勤个人挥霍的公司资产包括豪宅3亿元、豪车1.48亿元,游艇1390万元,豪华包机游2300万元,总计近5亿元人民币。

今年6月22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国太集团和徐勤等十名被告人集资诈骗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单位国太集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募集资金达人民币400余亿元,部分集资款被国太集团及其下属公司消耗、挥霍,致使案发时未兑付本金达48亿余元。

被告单位国太集团,被告人徐勤和其他被告人系国太集团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直接责任人员,均应当以集资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徐勤等十名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法庭宣布休庭,将择期宣判。

来源:P2P评论综合

(原标题:豪宅“白菜价”起拍!幕后主人曾涉案400亿 操盘中晋系庞氏骗局)

责任编辑:佟佟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享到: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诚聘英才 | 服务条款 | 广告服务 | 频道合作 | 本网内容授权书
Copyright © 1998 - 2013 www.Chnds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直销报道网 © 版权所有 京ICP备130354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