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6月25日讯】(中国法制出版社)以消费全返为诱饵,面向社会非法吸收存款,4个月共吸收资金近六千万元。近日,利川市法院对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一审判决,8名被告人被判刑。 2016年12月底,利川警方接到多名群众报案称,该市“优尚生活网络商城”存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嫌疑,且数额巨大。该案引起了利川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因涉案群众众多、涉案资金巨大、取证难度大,利川市副市长、公安局长刘勇专门组织召开案件研讨会,组建了由经侦大队牵头的专案组,并从全局抽调警力参与办案。 经查,2016年8月,秦某等4人搭建“优尚生活网络商城”平台,邀请实体商家合作,实行“消费全返”模式。该网络商城将实际商品价格抬高3至5倍,通过微信、广告宣传画、横幅等方式大势宣传“购卖商品全额还现”吸引消费者购物。销售金额达5000余万元,消费者8000余人,遍布全国30多个省市。2016年底,该商城因资金链断裂,无法实现“返现”承诺,致使合作商家和消费者损失达2000余万元。 秦某等4人不以销售商品为真实目的,利用“优尚生活网络商城”平台,以“全额返现”引诱消费者购物,完全违背市场规律,变相吸收公众资金。3月31日,秦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 经查,2016年8月至2016年12月,8名被告人先后分别利用优尚生活网络商城、全程猫网络商城、优尚乐购商城中的一个或几个商城以“消费全返”为诱饵吸引消费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其中江某参与吸收公众存款合计人民币56106562.82元,秦某参与吸收公众存款合计人民币 59339281.51元,卢某参与吸收公众存款合计人民币51888822.82元,覃某参与吸收公众存款合计人民币56106562.82元,李某参与吸收公众存款合计人民币51302935.82元,赵某、王某均参与吸收公众存款人民币7450458.69元,王某某参与吸收公众存款4217740元。 利川市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江某、秦某、卢某、覃某、李某、赵某、王某、王某某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变相非法吸收资金,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指控罪名成立,利川市法院予以支持。结合本案被告人覃某、李某、赵某、王某、王某某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利川市法院决定对五被告人宣告缓刑。 据此,遂依法判处,被告人江某、秦某、卢某、覃某、李某、赵某、王某、王某某三年半到缓刑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10万元到2万元不等的罚金,并责令八名被告人退赔赃款并发还给相关被害人。暂扣于公安机关的电脑等作案工具予以没收并上缴国库。 (原标题:湖北“优尚生活商城”以消费全返为诱饵 4个月骗了近六千万元) 责任编辑:一然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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