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通过侦查发现,这家公司注册地虽在杭州,但是一个空壳。公司注册的法定代表人沈某常年在境外,并没有实际参与经营,而是有人冒充沈某的身份对进行推广和商业活动。 虚拟“种子”发展下线 层层提成 为了查清该网络传销团伙的具体情况,警方对这个名为IAC的传销平台进行了深入侦查,掌握了这个团伙的组织架构、骨干成员,以及平台的后台数据和资金流向。
警方调查发现,这个平台虚拟一种名叫“种子”的交易对象,以高额回报作为诱饵,吸引新会员。新会员必须获得老会员的激活码激活以后才可以注册成为会员,之后才可以购买持有所谓的“种子”并发展下级会员。
平台以2000元一个的价格将所谓的“种子”卖给注册会员。平台向会员承诺,每个“种子”都会增值,获得平台收益,但只能在平台内部流通,本身并不具备任何价值。会员持有期间的收益,平台同样是以“种子”进行结算的,平台可以生成无限数量的“种子”。
但是平台不会回购会员手里的“种子”,而且平台设定规则,下线会员的每一笔交易,上线会员都能获得不同比例的提成,会员级别越高抽成比例越高。所以老会员都在努力地吸引新会员加入,发展下线,越滚越大。而传销团伙一旦从会员那里获得进账,就立刻取现。 河南省许昌建安区公安局打击网络传销专案组成员 刘博:很多账户基本上每天都要去取现,大额取现最大有几十万,最少是在自动取款机上。每天把这张卡里的满额2万元全部取完。
通过侦查,警方确定了10多名长期负责取钱的犯罪嫌疑人。这些人取钱后,一般会开车前往浙江金华。 许昌市建安区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教导员 袁献超:把钱取出来进行现金沉淀,不在银行账户上存着。 随着侦查的深入,警方逐步掌握了这个平台的数据信息,确定了这个团伙的组织架构、主要成员和运行模式。这个团伙的主要成员长期在藏匿境外,租赁境外服务器搭建平台,雇佣团伙在国内推广操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