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5月22日讯】(金融智商税)近日获悉,湖南省泸溪县人民法院宣判一起“壹众舍得商城”网络传销案。泸溪县女子蒋某成为该商城会员后,在泸溪县积极发展他人参加,并创建会员群、当面介绍等方式进行宣传,鼓励下线不断发展他人参加以获取返利。 经审理查明,“壹众舍得商城”是珠海壹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珠海壹众网络营销有限公司等公司共同运营的互联网商城,上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朱某(已判刑)和杨某(已判刑)。 2017年7月19日,“壹众舍得商城”上线运行,商城内除了经营一定商品,主要实行投入资本获取返利,返利分为动态返利模式和静态返利模式,静态返利模式是参加者在他人的推荐下注册成为壹众舍得商城会员后,支付0元至2万元的入会费,该入会费等额转化为金豆,并且该金豆可以双倍转化存入豆库内,商城每天按照豆库数量的2%释放金豆,该金豆可以提现,提现收取10%手续费,也可以复投、购物。 动态返利模式是三代会员奖励制度,会员可以获得直接下线10%入会费的奖励,间接下线8%入会费的奖励,再间接下线6%入会费的奖励,并且三代会员在购物、复投时上线也可以获取10%到6%不等的奖励,所有奖励均是存入豆库内。 2017年9月份,“壹众舍得商城”将“金豆”模式转变为“券”模式,加入“订货券、提货券、优惠券”,其返利也是分为动态返利模式和静态返利模式。其中,动态返利模式与金豆的动态返利模式一样,静态返利模式是会员在注册并支付会费后,该入会费等额转化为订货券,并且订货券的10%转化为商城的提货券用于购物,90%双倍转化为优惠券,商城每天按照优惠券的数量释放2%的订货券,该订货券可以提现,提现收取10%手续费,也可以购物、复投。 壹众舍得商城在确定上述经营模式后,在互联网上大肆进行宣传,并虚假、夸大宣传商城的项目及盈利前景,鼓励网民参与投资。经鉴定,“壹众舍得商城“的运营资金主要来源于会员缴纳费用共计10亿余元,其中销售商品资金不超过2000万元。 2017年9月,被告人蒋某在其上线李某的推荐下参加“壹众舍得商城”,在缴纳10001元的费用取得会员资格后,除了每天获取商城的固定返利外,蒋某还泸溪县内积极发展他人参加,并通过创建会员群、当面介绍等方式进行宣传,鼓励下线不断发展他人参加以获取返利。 截至案发,被告人蒋某直接发展或者间接发展下线成员共82人,获取分销奖42307元和分红奖38801元。 2018年7月30日,公安部经侦局通过经侦云端发起对“壹众舍得商城”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打击的通报,泸溪县公安局经对办案单位广西防城港市公安局提供的数据进行比对分析,初步认定蒋某的行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并于同年8月16日决定对其立案侦查。8月17日,被告人蒋某经泸溪县公安局办案民警电话通知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 3月21日,泸溪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对该案进行了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蒋某在参加壹众舍得商城缴纳费用成为会员后,以推销商品、运作资本为名,在泸溪县内不断发展他人参加成为下线,并以发展人员的数量获得返利,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蒋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成立。 4月26日,泸溪县人民法院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蒋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二万元。 (原标题:加入“壹众舍得商城”网络传销积极发展下线 湖南一女子获刑) 责任编辑:小宇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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