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判现场。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供图 【直报网北京7月1日讯】(广西日报)6月28日,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对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龙爱量子”重大传销案件进行一审宣判,林跃庆等20名被告人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至一年十一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总共9245万元,依法没收财产约19亿元,追缴后上缴国库。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6年8月,被告人林跃庆在广东省东莞市纠集被告人洪碧英、郭伟崇、陈其昌、马文静、陈智勇、朱科等人使用洪碧英提供的“GWG”平台、陈其昌提供源代码搭建的“QEF网络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以销售量子高科技产品为名,以购买产品、发展下线、缴纳会费的方式,以高额动态、静态收益为诱饵,在互联网上吸引参加者并按一定的顺序组成层级开展传销活动。“QEF网络平台”参加者需缴纳850元至85000元六个级别不等的入门费用注册成为“平台”会员,会员按左右两区呈金字塔形式排列。“平台”先后依托广东润玖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玖公司)、龙爱量子物联网商务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联网公司)、前海龙爱量子物联网跨境电商(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跨境电商公司)进行公司化运作,发展会员,吸收投资款。“平台”于2016年9月24日正式上线运营。后系统进行更新升级,新“平台”即“龙爱物联网”(俗称“龙爱量子网络平台”)于2017年5月上线运营至案发。 为实现“平台”公司化运营,林跃庆委派郭伟崇、陈家静(另案处理)等人先后注册成立龙爱量子产业(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爱公司)、物联网公司、跨境电商公司、龙爱量子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技公司)等十七家公司,以龙爱公司为母公司成立深圳龙爱量子产业集团(以下简称龙爱量子集团或公司)。林跃庆担任集团董事长实际控制所有公司。林跃庆等人利用公司以销售量子高科技产品为名多次召开大型会议、依托地方团队领导人(又称系统“常委”)多次举办市场地方会议,多渠道吸收会员。 (原标题:“龙爱量子”传销案一审宣判:林跃庆等20人获刑 罚9245万元、没收财产19亿元) 责任编辑:一然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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