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11月10日讯】(北青网健康)不久前,北青网健康从中国裁判文书网注意到一则题为《菏泽市牡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春溟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哈尔滨春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等执行实施类执行一案》(简称:《执行实施类执行一案》),据《执行实施类执行一案》显示,不公开理由:人民法院认为不宜在互联网公布的其他情形。该案号为(2021)鲁1702执保451号。 据企查查显示,春溟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9月25日,注册资本为200万元,李艳秋担任法人,其注册商标包括亚黎、柏岁慷等。 据企查查新闻舆情显示,该公司曾被自媒体质疑过,但被质疑的信息显示均无法打开。 此外,该公司实名注册的微信公众号“春溟”因用户投诉并经平台审核,涉嫌过度营销、骚扰用户,账号已被停止使用。 (原标题:春溟科技及关联公司被异地法院财产保全,曾因涉嫌过度营销被封号) 责任编辑:蓝莓 【特别声明:部分文字及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学习和交流使用,不具有任何商业用途,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平台赞同其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版权或来源标注有误,请及时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迅速处理,谢谢!】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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