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10月29日讯】(新华网)近期在A股市场颇受关注的康美药业25日夜间再次发布公告,主要针对当日有媒体刊文质疑其控股股东下属公司博益投资涉嫌操纵公司股价一事做出澄清。康美药业表示,博益投资书面声明确认自设立以来不存在买卖康美药业股票的情况。 公告确认博益投资法人代表王廉君因涉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并披露王廉君于2018年9月21日被采取强制措施,其本人表明系因涉嫌内幕交易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不涉及康美药业股票内幕交易,不存在操纵康美药业股价的情况。 公告还表示,康美药业公司控股股东康美实业、实际控制人马兴田先生和一致行动人许冬瑾女士及其控制的企业声明与承诺:不存在利用其它账户买卖康美药业股票,不存在利用其它账户从事康美药业股票内幕交易和操纵康美药业股价的情况。 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报道简述 近日,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美药业”)关注到相关媒体的文章,文章报道了因涉嫌操纵股价、内幕交易,深圳市博益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廉君,已于大约两周之前被公安经侦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操纵标的可能涉及康美药业等相关内容。 二、澄清说明 公司就相关媒体报道的内容进行了核实,现作澄清说明如下: (一)深圳市博益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益投资”),于2007年5月14日设立,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系由公司控股股东康美实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美实业”)持有90%股权,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许冬瑾女士持有10%股权。 (二)经博益投资书面声明,确认博益投资自设立以来不存在买卖康美药业股票的情况。 (三)经本公司查询公开信息,根据2017年11月9日四川证监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川【2017】9号)文书显示:四川证监局依法对王廉君内幕交易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作出了行政处罚。 经公司委托律师向王廉君本人及其近亲属了解相关情况,王廉君本人表明:王廉君于2018年9月21日被采取强制措施,系因涉嫌内幕交易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四)公司控股股东康美实业、实际控制人马兴田先生和一致行动人许冬瑾女士及其控制的企业声明与承诺: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持有、增减持康美药业股票,并已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控股股东康美实业、实际控制人马兴田先生和一致行动人许冬瑾女士及其控制的企业声明与承诺:不存在利用其它账户买卖康美药业股票,不存在利用其它账户从事康美药业股票内幕交易和操纵康美药业股价的情况。 (五)本公司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规定,及时向监管机构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表》。王廉君从2010年6月起即不在公司担任职务,亦未参与公司的任何重大决策,不属于公司的内幕知情人。 经联系王廉君家属查询其交易康美药业股票情况,情况如下:
经本公司委托律师向王廉君本人确认,王廉君声明不涉及康美药业股票内幕交易,不存在操纵康美药业股价的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康美实业、实际控制人马兴田先生和一致行动人许冬瑾女士及其控制的企业声明与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康美实业、实际控制人马兴田先生和一致行动人许冬瑾女士及其控制的企业与王廉君买卖公司股票的事项无关,也未曾与王廉君讨论过其交易康美药业股票的相关决策信息或任何其他相关信息或相关事项。 (六)目前,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正常,资金使用规范,管理团队稳定。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对于相关媒体未经核实的不实报道,公司将保留法律追究的权利。 (原标题:康美澄清公告:博益投资不存在买卖康美股票情况) 责任编辑:佟佟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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