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查处直销违法违规案55件加强监管 直销企业规范发展 和全国一样,10年来,我省的直销市场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经历了直销行业允许—限制—规范的发展历程。2006年仅有7家企业在四川有分支机构,年销售额不足2000万元。2014年在川24家直销企业经营总额34.65亿元,纳税总额2.23亿元,10年间经营业绩翻了4番。截至2015年6月,全国63家直销企业中,有30家在四川有经营活动,25家直销企业在我省设立省级分公司。全省直营店铺和经销商达到1031家,服务网点638个,直销员10万余人。 全省工商机关按照“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管理机制和“政策引导、行政指导、教育督导”的监督机制,对直销企业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依据直销行业不同的发展阶段,适时调整监管思路和执法理念,既严格监管又加强行政指导、既严格执法又注重帮扶,不断促进直销市场规范、健康、有序发展。 根据《直销管理条例》要求,省工商局出台了《加强直销监督管理工作意见》,明确监管内容、工作重点、办理程序、责任追究,加大对企业人员招募、直销培训、虚假宣传、擅自直销、违规计酬等重要环节的监管,并通过走访、召开座谈会、约见企业负责人等方式加强行政指导,规范企业行为。对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依法查处。10年来,共查处直销违法违规案件55件。 在加强监管的同时,工商部门主动帮助企业解决运行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特别是对新获(申)牌和新进入四川直销企业,主动上门听取意见,宣传直销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指导企业建章立制,为企业在建立分支机构和登记变更等方面提供咨询和帮助。 直销企业是一个特殊的行业,深受政府、社会、消费者的关注。按照国家工商总局下发的《直销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指引》要求,省工商局及时召开在川直销企业座谈会,要求企业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制定严格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企业和营销人员行为,积极参与公益事业,倡导与会直销企业签订《在川直销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承诺》。据不完全统计,10年来在川直销企业投入公益资金约15672万元。 10年间,全省打击传销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工商、公安及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明显成效,有力地打击了传销分子嚣张气焰,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利益和社会稳定;10年间,在工商机关的监管和规范下,在川直销企业和市场规范、健康、有序发展,提升了企业形象,也实现了经营业绩翻4番。 |